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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稻葵:《外商投资法》奠定中国新型全球化领军者地位

《北京周报》记者 马孝文  ·   2019-03-09  ·   来源:北京周报网
标签:全国两会;外商投资法;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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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认为,在全球泛起反全球化浪潮和思潮的背景下,《外商投资法》这样一部法律具有时代性、标志性、引领性,意义深远。

  他在3月9日接受《北京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外商投资法》如顺利出台,其意义堪比1979年中国出台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部法律打开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外商投资法》是基础性、原则性、纲领性的法律,奠定了中国新型全球化领军者这一地位,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风向标的意义。  

  李稻葵说:“《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背景是,目前出现了一股反全球化的浪潮和思潮,在这个大背景下,中国实质上已经成为引领全球化的领军者。国家主席习近平已经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以及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多个场合向全世界宣示了我们的决心和理念。” 

  李稻葵认为,这部法律最重要的现实意义是给想来中国投资的外商吃一个定心丸。从知识产权保护到在华的日常经营、准入、参与政府采购、参与中国国家标准的制定等等,各个方面都有所涉及。 

  他认为,相比2015年1月发布的《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一字之差,反映了新型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理念:不强调国与国之间的差别,而是更加强调“在商言商”和“全球经济一体化”。  

  李稻葵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最鲜明特点是具有明显的问题导向意识。这部法律回应近些年来外商在华经营遇到的热点问题。他注意到,草案第一次提出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去管理外资的准入,规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这个新型的管理制度。 

  李稻葵说:“我建议草案对负面清单的理念进一步细致描述、加以解释,我们的负面清单是要逐步缩短的。我们负面清单的理念不光是符合中国经济利益,也是符合全球利益的。” 

  他认为,该草案在知识产权保护、开放政府采购、企业经营方面可圈可点。不过,他还认为,在外商投资企业,职工除了可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外,也理应可以参加其他的合法社会组织。 

  针对部分外企反映中国采取的鼓励本土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李稻葵建议,该法或亦可明确鼓励在华外商基于本地开展自主创新的原则,做到内外统一对待。新的《外商投资法》如果顺利通过,涌入的国外高端制造业投资对我国正在培育的高端制造业不会形成较大冲击,反而会提升相关产业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水平。 

  他说:“我们有一件事一定要自信。那就是,我们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我们一年有300万名工程类大学毕业生,比美国、日本、欧盟之和还要多。也许我们今天不是最好的,但我们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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