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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宪,固国之本

《北京周报》评论员 兰辛珍  ·   2018-03-11  ·   来源:北京周报网
标签:两会;宪法修正案;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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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去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透露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信息以来,修宪的话题就在国内外引起了极大关注。随着《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以及宪法修正案草案陆续公布,宪法修正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正确认识本次修宪之于中国的重要性,与修宪本身同样重要,因为这涉及对宪法内容及精神的认知认同和对宪法的严格遵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代社会,依宪执政是一个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而且每个国家有符合每个国家实际的宪法,把中国的宪法拿给别的国家是不适用的,把别的国家的宪法照搬到中国也是不适用的。 

  中国的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活动准则,等等,是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 

  宪法有个基本的特性,那就是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这是国际上各个国家修宪的主要原因。中国也不例外。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后,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12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之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和发展,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先后对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行了四次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2004年修改宪法至今,已过去十多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又有许多重要的、深刻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共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引领思想。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之一就是全面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必须依宪治国。2004年修宪至今十多年来的这些成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检验并获得人民认可的,需要写入宪法,成为党和人民遵照执行的纲领。也就是说,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在保持中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有必要对现行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 

  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35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来看,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经过反复考虑、综合方方面面情况作出的,目的是通过部分内容的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因此,本次宪法修改是对国家根本法的完善,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通过宪法修正,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这对于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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