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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为从严治党再添制度利器

杨飞  ·   2016-07-19  ·   来源:中国网
标签:中国;党员;问责;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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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也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也曾明确强调: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要想实现作风建设长效化,就必须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问责条例》的印发就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既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也能够做到高悬问责利剑,为从严治党再添制度利器,有助于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事实上,诸如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等,都已明确表示党是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规章制度成为带电“高压线”,也的确能够发挥制度效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切实实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还在于执行。作为一部党内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问责条例》已经对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就应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也应带头落实《问责条例》,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勤于自省,公公正正用权、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

  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而今身处历史新起点,各项工作挑战性都在增加,从严治党更是缓不得慢不得拖不得,必须细化责任、传导压力,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在作风转变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汇聚力量,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中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工作阔步向前,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万众一心谱写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辉煌篇章。(作者系西北工业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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