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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16-03-18  ·   来源:新华社
标签:十三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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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篇 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第十八章 增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一节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水平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研究探索重大建设项目国家统筹补充耕地办法,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确保稻谷、小麦等口粮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

  第二节 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积极引导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大豆、林果等生产基地建设。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推广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发展农区畜牧业。分区域推进现代草业和草食畜牧业发展。提高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促进奶业优质安全发展。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优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布局。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第三节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培育融合主体、创新融合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更多分享增值收益。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四节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完善农业标准,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产地安全管理,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严格食用农产品添加剂控制标准。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强化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支持品牌化营销。

  第五节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主产区深耕深松整地,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重点灌区全面开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旱作农业。在南疆叶尔羌河、和田河等流域,以及甘肃河西走廊、吉林白城等严重缺水区域,实施专项节水行动计划。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第六节 开展农业国际合作

  健全农产品贸易调控机制,优化进口来源地布局,在确保供给安全条件下,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适度增加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积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建立规模化海外生产加工储运基地,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跨国公司。拓展农业国际合作领域,支持开展多双边农业技术合作。

  第十九章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第一节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第二节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健全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政策体系,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商联盟等新型经营模式发展。

  第三节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培育壮大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完善农村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农村电商,实施特色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和“快递下乡”工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

  第二十章 提高农业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第一节 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

  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快生物育种、农机装备、绿色增产等技术攻关,推广高产优质适宜机械化品种和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栽培模式,改善农业重点实验室创新条件。发展现代种业,开展良种重大科技攻关,实施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行动计划,建设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龙头企业。推进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健全和激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网络。

  第二节 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市场流通、资源环境等融合。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增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涉农电子商务。

  第二十一章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

  第一节 持续增加农业投入

  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创新涉农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整合统筹,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逐步扩大“绿箱”补贴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政策。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种粮农民、新型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第二节 完善农产品价格和收储制度

  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和市场体系。继续实施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化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探索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玉米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科学确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和吞吐调节机制,引导流通、加工企业等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农产品收储。推进智慧粮库建设和节粮减损。

  第三节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发挥各类金融机构支农作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制度。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省级联社服务功能。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多形式农村金融机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建立健全农业政策性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第五篇 优化现代产业体系

  围绕结构深度调整、振兴实体经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创新能力强、品质服务优、协作紧密、环境友好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第二十二章 实施制造强国战略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第一节 全面提升工业基础能力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重点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瓶颈。引导整机企业与“四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需对接。支持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系统解决“四基”工程化和产业化关键问题。强化基础领域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设立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新型制造业

  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明显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强化智能制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支撑软件等基础。加强工业互联网设施建设、技术验证和示范推广,推动“中国制造+互联网”取得实质性突破。培育推广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鼓励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增值。推进制造业集聚区改造提升,建设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若干先进制造业中心。

  第三节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现重点领域向中高端的群体性突破。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并购,形成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集中度高、分工细化、协作高效的产业组织形态。支持专业化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节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全面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解决一批影响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强商标品牌法律保护,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国家级检测与评定中心、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五节 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

  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实现市场出清。建立以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为约束条件的推进机制,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盘活资产,加快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退出,分类有序、积极稳妥处置退出企业,妥善做好人员安置等工作。

  第六节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精简归并“五险一金”,适当降低缴费比例,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增值税税负和流转税比重,清理规范涉企基金,清理不合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持合理流动性和利率水平,创新符合企业需要的直接融资产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完善国际国内能源价格联动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企业能源成本。提高物流组织管理水平,规范公路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改进工艺、节能节材。

  第二十三章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瞄准技术前沿,把握产业变革方向,围绕重点领域,优化政策组合,拓展新兴产业增长空间,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

  第一节 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系统、新一代航空装备、空间技术综合服务系统、智能交通、精准医疗、高效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系统、智能材料、高效节能环保、虚拟现实与互动影视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新增长点。

  第二节 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

  加强前瞻布局,在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领域,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大力发展新型飞行器及航行器、新一代作业平台和空天一体化观测系统,着力构建量子通信和泛在安全物联网,加快发展合成生物和再生医学技术,加速开发新一代核电装备和小型核动力系统、民用核分析与成像,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

  第三节 构建新兴产业发展新格局

  支持产业创新中心、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心建设,支持创新资源密集度高的城市发展成为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策源地。推动新兴产业链创新链快速发展,加速形成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新兴产业全球创新发展网络计划,鼓励企业全球配置创新资源,支持建立一批海外研发中心。

  第四节 完善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构建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条件、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鼓励民生和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采用创新产品和服务。设立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新兴产业领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

  第二十四章 加快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

  第一节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以产业升级和提高效率为导向,发展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商务咨询、法律会计、现代保险、信用评级、售后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服务等产业。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传统商业加速向现代流通转型升级。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绿色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实施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工程。引导生产企业加快服务环节专业化分离和外包。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提高国际化水平。

  第二节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加快教育培训、健康养老、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领域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深入实施旅游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支持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山地旅游等。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针对个性化需求的定制服务。支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考核,推进从业者职业化、专业化。实施生活性服务业放心行动计划,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

  第三节 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和政策

  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场准入,加快开放电力、民航、铁路、石油、天然气、邮政、市政公用等行业的竞争性业务,扩大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互联网、商贸物流等领域开放,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清理各类歧视性规定,完善各类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医疗、教育、托幼、养老、体育等领域发展的政策。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竞争性购买第三方服务。

  第六篇 拓展网络经济空间

  牢牢把握信息技术变革趋势,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信息经济发展壮大。

  第二十五章 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

  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

  第一节 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

  构建现代化通信骨干网络,提升高速传送、灵活调度和智能适配能力。推进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提供10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大中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比特以上灵活选择;98%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有条件地区提供1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半数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兆比特以上灵活选择。建立畅通的国际通信设施,优化国际通信网络布局,完善跨境陆海缆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

  第二节 构建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

  深入普及高速无线宽带。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全面深度覆盖,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推广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WLAN)接入。加快边远山区、牧区及岛礁等网络覆盖。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实现空间与地面设施互联互通。

  第三节 加快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应用

  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启动5G商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全面向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演进升级。布局未来网络架构、技术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重点突破大数据和云计算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操作系统、高端工业和大型管理软件、新兴领域人工智能技术。

  第四节 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开放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服务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深入推进“三网融合”。强化普遍服务责任,完善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简化电信资费结构,提高电信业务性价比。完善优化互联网架构及接入技术、计费标准。加强网络资费行为监管。

  第二十六章 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新形态。

  第一节 夯实互联网应用基础

  积极推进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鼓励互联网骨干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推进信息物理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建立“互联网+”标准体系,加快互联网及其融合应用的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增强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第二节 加快多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

  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及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形成网络化协同分工新格局。引导大型互联网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创新资源,鼓励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创新联盟。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鼓励搭建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国家信息经济试点示范区,积极发展分享经济。推动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线上线下结合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

  第二十七章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

  第一节 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依法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统筹布局建设国家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研究制定数据开放、保护等法律法规,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二节 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探索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加快海量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发掘、可视化、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促进大数据软硬件产品发展。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和生态体系,加强标准体系和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第二十八章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提高网络治理能力,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第一节 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

  建立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保障安全高效可信应用。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加强各类公共数据资源在公开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评估与保护,建立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资产化和利用授信机制。加强个人数据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数据行为。

  第二节 科学实施网络空间治理

  完善网络空间治理,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建立网络空间治理基础保障体系,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完善网络信息有效登记和网络实名认证。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精细化网络空间管理,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网络空间安全规则制定、打击网络犯罪、网络安全技术和标准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第三节 全面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完善涉及国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集中力量突破信息管理、信息保护、安全审查和基础支撑关键技术,提高自主保障能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技术装备威胁感知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完善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信息系统条块融合的联动安全保障机制。积极发展信息安全产业。

  第七篇 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加快完善安全高效、智能绿色、互联互通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更好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第二十九章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坚持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建设国内国际通道联通、区域城乡覆盖广泛、枢纽节点功能完善、运输服务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构建内通外联的运输通道网络

  构建横贯东西、纵贯南北、内畅外通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进出疆、出入藏通道建设,构建西北、西南、东北对外交通走廊和海上丝绸之路走廊。打造高品质的快速网络,加快推进高速铁路成网,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适度建设地方高速公路,增强枢纽机场和干支线机场功能。完善广覆盖的基础网络,加快中西部铁路建设,推进普通国省道提质改造和瓶颈路段建设,提升沿海和内河水运设施专业化水平,加强农村公路、通用机场建设,推进油气管道区域互联。提升邮政网络服务水平,加强快递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建设现代高效的城际城市交通

  在城镇化地区大力发展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鼓励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城际列车,形成多层次轨道交通骨干网络,高效衔接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促进网络预约等定制交通发展。强化中心城区与对外干线公路快速联系,畅通城市内外交通。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强邮政、快递网络终端建设。

  第三节 打造一体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

  优化枢纽空间布局,建设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提升全国性、区域性和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水平,加强中西部重要枢纽建设,推进沿边重要口岸枢纽建设,提升枢纽内外辐射能力。完善枢纽综合服务功能,优化中转设施和集疏运网络,强化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化衔接,实现不同运输方式协调高效,发挥综合优势,提升交通物流整体效率。

  第四节 推动运输服务低碳智能安全发展

  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加强标准化、现代化运输装备和节能环保运输工具推广应用。加快智能交通发展,推广先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装备应用,加强联程联运系统、智能管理系统、公共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益。强化交通运输、邮政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铁路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十章 建设现代能源体系

  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第一节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统筹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以重要流域龙头水电站建设为重点,科学开发西南水电资源。继续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积极支持光热发电。以沿海核电带为重点,安全建设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和项目。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积极开发沿海潮汐能资源。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扶持政策。优化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限制东部、控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开发,推进大型煤炭基地绿色化开采和改造,鼓励采用新技术发展煤电。加强陆上和海上油气勘探开发,有序开放矿业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气)。推进炼油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拓展生物燃料等新的清洁油品来源。

  第二节 构建现代能源储运网络

  统筹推进煤电油气多种能源输送方式发展,加强能源储备和调峰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能互补、外通内畅、安全可靠的现代能源储运网络。加强跨区域骨干能源输送网络建设,建成蒙西-华中北煤南运战略通道,优化建设电网主网架和跨区域输电通道。加快建设陆路进口油气战略通道。推进油气储备设施建设,提高油气储备和调峰能力。

  第三节 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

  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环节智慧化发展,提高可持续自适应能力。适应分布式能源发展、用户多元化需求,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推进能源与信息等领域新技术深度融合,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

  第三十一章 强化水安全保障

  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推进水资源科学开发、合理调配、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科学论证、稳步推进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和重点水源等工程建设,统筹加强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构筑多水源互联互调、安全可靠的城乡区域用水保障网。因地制宜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加强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科学开发利用地表水及各类非常规水源,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推进江河流域系统整治,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增强保水储水能力。科学实施跨界河流开发治理,深化与周边国家跨界水合作。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

  第二节 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加强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大湖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枢纽和蓄滞洪区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推进重点海堤达标建设。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和雨情水情预报,强化洪水风险管理,提高防洪减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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