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周报》评论员 兰辛珍 · 2020-05-24 · 来源:北京周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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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民法典(草案)》(简称民法典)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一项重点内容。这是中国完善依法治国法律制度体系的一件大事。
民法典被称为规范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几乎囊括人的一生中所有民事行为。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2年4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但一直未能出台。对民事行为的规范主要通过“民法通则”和分散于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等等一些法律规章制度中的条文进行。但“民法通则”和这些条文已经不能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特别是在中国依法治国要求下,存在许多民事法律制度的缺失。于是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的编撰实施了“两步走”工作计划:第一步编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撰各分编。2017年3月,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次会议上审议的是完整版的民法典。民法典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
民法典总则编内容是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各分编。各分编在总则编的基础上对各项民事制度作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总则编和各分编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承担着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的任务,构成公民社会生活的“总规矩”,涵盖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每个组织的业务活动等民事行为,都有规范。
民法典之于中国最大的意义在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民法典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与国家其他领域的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治理体系,对进一步完善中国民事法律规范,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民法典体现了对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民法规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与人民群众关系极其密切。通过民法典,可以健全民事法律秩序,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就立法精神而言,民法典既传承了中国优秀法治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法治文明的成果,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就规范对象而言,每一个老百姓都是民事主体,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都享有民法典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例如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继承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等。正是这些权利,保障了每一个老百姓在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和尊严,这些权利,都受到民法典的保护。
此外民法典是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和变革的关键期,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交往规则发生深刻变化,利益格局出现重大调整,改革成果需要民法典来确认、保护。民法典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发挥基础性作用。
民法典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完善中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亦为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它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捍卫平等交换与公平竞争,有利于健全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舆情对民法典出台的呼声很高,随着民法典的出台,中国民事行为规范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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