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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中的乡土中国

曾浩  ·   2017-06-21  ·   来源:现代快报
标签:中国;基层社会管理;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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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作家陈忠实的巨著《白鹿原》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上映之后,尽管收视率并不算高,但评论却一片叫好,尤其其中所展现出来的中国过去的乡土社会秩序,引起了人们对那个曾经的乡土中国的回望。

  在中国近百年来的文学版图中,“乡土”是个永恒的母题。从鲁迅最早提出乡土文学概念开始,乡土中所凝结的传统文化给了中国作家们养分,在众多文学作品中展现出一个丰富广袤的乡土中国。

 

白鹿原上的宗族与乡绅

  清华大学的历史学者秦晖教授曾经把晚清以前的传统中国社会结构概括成五句话,“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在作家陈忠实笔下的白鹿原上正是如此,宗族管理着广袤中国的社会基层,同时渗透到每一个社会环节之中。在白鹿原上,族长白嘉轩有着最高的威严,乡约是白鹿原人际关系的核心规范,祠堂对于族人而言是神圣之地。

  在传统中国,乡绅承担了社会基层的治理作用,他们视自己家乡的福利增进和利益保护为己任,在小说和电视剧《白鹿原》中,白嘉轩带领村民修祠堂,设立了乡约作为乡亲的管理规范,处理裁决村里纠纷,在宗族利益受到威胁时带头维护,这些都是白嘉轩作为乡绅的重要体现。

  陈忠实笔下的那片陕西黄土,只是整个传统中国的一个缩影。在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那本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代表作《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一生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他的这句话是说传统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的痕迹,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

  陈忠实在观察乡土中国时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地点和合适的时间段,那片受到儒家思想影响深重的陕西土地,经历了晚清、辛亥革命、抗战等一系列近代中国的重要时刻,传统乡土社会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如何一步步被打破平衡,支离破碎,这其中既有对宗族治理中落后一面的批判,也有对曾经因此得到留存的乡土文明的缅怀,陈忠实的这一观察角度使得《白鹿原》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文学魅力和厚重的历史感,成为一代文学经典。小说也对这种深深根植乡土社会之中的宗族秩序怀有希望——即使在国家对乡村开始进行管理之后,宗族依然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在很多事情上发挥着影响。

 

乡土文学的文化寻根

  在中国近百年的文学中,乡土文学都是重要的一笔。

  1920年,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最早提出“乡土文学”的概念,鲁迅指出,乡土文学发源于乡愁。在鲁迅的《故乡》中表现的是一个归人的乡愁,重返故乡后,感受到记忆中的质朴、天真、平和已经成了贫困、无知、麻木,透露出一种失落。

  上个世纪30年代,沈从文重拾乡土文学的命脉,他书写他生长的湘西,在《边城》中,他把家乡的土地描述得优美抒情,善良美好。但实际上,他对于乡土的变化是失望的,他曾经给妻子张兆和写信说:“这里一切使我感慨之至。一切皆变了,一切皆不同了,真是使我这出门过久的人很难过的事!”所以《边城》是一曲时代的挽歌,是沈从文对似水年华的追忆,一个想象中的过去重塑。

  如果说早期的乡土文学还是一种乡愁,从上世纪80年代汪曾祺开始的作家们对乡土的书写,则有了新的内涵。1980年,60岁的汪曾祺重新开始写作,他重回四十年前的苏北乡下,写下了清新无邪的小说《受戒》,在汪曾祺看来,他笔下那个小和尚明海和农家少女的故事“是美,是健康的人性”。 汪曾祺重新续上一条血脉,从鲁迅的《社戏》《朝花夕拾》,到沈从文的《边城》《长河》,再到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条人性美好的血脉。

  《受戒》之后,一度消失的乡土文学重回中国现代文学的主轴,作家们纷纷书写乡土。阿城写《孩子王》《棋王》,路遥写《人生》,莫言写《丰乳肥臀》……在陕西有了贾平凹,湖南有了何立伟,山西有了李锐,山东出现了张炜。在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中国农村的风俗风情、人情世态得到了尽情的书写,在张炜笔下的山东半岛,则是土地与海洋。这一时期的乡土文学,呈现出一个寻根的姿态,作家们通过书写乡土,寻找文学的发源与母题。

  作家韩少功曾经在《文学的根》里写道:“乡土中所凝结的传统文化,更多的属于不规范之列。俚语,野史,传说,笑料,民歌,神怪故事,习惯风俗等等,其中大部分鲜见于经典,不入正宗,更多地显示出生命的自然面貌。”

  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也不再是乡土文学的唯一面貌,王安忆的《小鲍庄》中是神话与现实交叉,阎连科的《受活》《日光流年》则是田园的荒诞史诗。莫言的《生死疲劳》更是乡土文学的一个巨大隐喻,农民西门闹在土地上经历了六道轮回,最终安息的墓碑上写着:“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到土地。”

 

从乡村到故乡

  不同时代中,文学中的乡土中国也在发生变化,与时代紧密契合。如果说上个世纪末的乡土文学是作家们对于传统的一次挖掘,那么苏童等作家对于“乡土”的思考,则尝试让人们重新审视这两个字的意义。

  在去年的南方文学周上,苏童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长大的作家谈了他理解中的乡土。在他看来,乡村与土地不仅在欧美文学史,也在中国的现当代文学史中,始终是作家们所依靠的最主流的创作题材。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文学史传递了一个非常强烈的信息:乡土是滋养一个作家最大的粮仓,你从哪里出生,然后以文字反哺做一次无论是精神的还乡还是文字的还乡,来完成很多作家一生的创作,比如莫言、贾平凹等很多作家。苏童觉得乡土文学中的乡可以是乡村,但是同时他始终认为在今天从文学史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对应的呼应关系来看,必须要重新认识乡土文学中的“乡”是什么,文学是什么,他现在比较倾向于把“乡土文学”中的“乡”完全改成“故乡”,而不是“乡村”。

  “在这个时代,我倾向于用这样的概念和姿态来认定一个作家与乡土的关系,那就是我在哪儿,乡土就在哪儿,它不是一个回望的姿势,不是一个站在几千里之外产生的某种情感能量。”苏童说。

  评论家谢有顺认为,每个人写作都要找到一个精神扎根的地方,这个写作的根据地多数的时候,就是和自己的故乡有关系。这个故乡不一定是偏远的乡村,而是自己有记忆的地方。比如沈从文笔下的《边城》,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苏童的香椿树街、枫杨树故乡,史铁生的“地坛”,这都是他们的精神故乡,对他精神的成长和塑造起着绝对性作用的地方。在谢有顺看来,苏童所重新定义的“乡”一方面是物理学意义上的故乡,另外一方面也是精神意义上的某个原乡,还要加上作家所虚构和创造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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