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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深化足球教学改革 足球学习情况将入学生档案

  ·   2015-08-14  ·   来源:中国网
标签:教育部;足球改革;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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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开展丰富多样的赛事。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多样化的足球竞赛活动,形成“校校参与、层层选拔、全国联赛”的足球竞赛格局。要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趣味性足球活动。从小学3年级以上到初、高中学校,要组织班级、年级联赛,开展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高等学校组织开展院系学生足球联赛和校际交流活动等。鼓励学校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足球赛事和公益活动,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组织或参与国际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

  形成稳定规范的赛制。规范竞赛管理,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实行赛事分级管理,建立县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制度。小学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地市,初中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超出省(区、市)。高校足球竞赛成绩要纳入高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从2015年起,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方案,依托行业组织、专业机构或社团等分级组织实施本地竞赛活动。注重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的有机衔接。

  维护公正严明的赛纪。完善竞赛监督制度,使足球成为青少年学生体验、适应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提倡公平竞赛,安全竞赛,文明竞赛,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严守赛风赛纪的约束机制。规范青少年观赛行为,引导他们遵纪守法、文明观赛,形成良好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风气。

  (五)畅通优秀足球苗子的成长通道

  各地要注重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学生足球运动苗子,认真组建本地学生足球代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训、比赛和交流活动。有条件地方的体育、教育部门联合创建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为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提供综合服务。组织全国性校园足球夏(冬)令营,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练集中培训各地选送的优秀学生足球运动员。建立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国家足球后备人才梯队、有关足球职业俱乐部和选派到国外著名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依托全国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学生学习、升学和流动情况,并提供相应支持服务。研究制定学生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多渠道配备师资。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配足补齐校园足球教师。制订校园足球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教师。完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为退役运动员转岗为足球教师或兼职足球教学创造条件。建立教师长期从事足球教学的激励机制。

  多方式培养培训师资。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建设,鼓励学生主修、辅修足球专项,培养更多的合格足球教师。制定校园足球教师培训计划,开发相关培训资源,组织开展足球教师教学竞赛、经验交流和教研活动,着力提升足球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2015年起,组织开展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骨干师资专项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方式的教师培训。联合行业组织,聘请国内外高水平足球专家培训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选派部分优秀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管理人员、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到国外参加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

  (二)改善场地设施条件

  加快场地设施改造建设。各地要把校园足球活动的场地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足球场地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加大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要求。鼓励建设小型多样化足球场地设施。在现有青少年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中,规划和建设好足球场地设施。

  推动场地设施共建共享。各地要统筹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的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鼓励各地依托学区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中心,同步推进学校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和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开放,形成教育与体育、学校与社会、学区与社区共建共享场地设施的有效机制。

  (三)健全学生参与足球激励机制

  把足球学习情况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加强足球特长生文化课教学管理,完善考试招生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研究完善高校高水平足球队管理办法和招生政策,增加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数量,适度扩大招生规模。拓展青少年出国交流机会,经过选拔推荐可以参加国际校园足球赛事和交流活动。

  (四)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各地应当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投入,统筹相关经费渠道对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筹措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提高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学校开展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

  (五)完善安全保险制度

  各地要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风险管理,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加强运动安全教育、检查和管理,增强学生的运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完善保险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各地要加大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力度,多渠道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业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体育俱乐部、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公益活动。完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校园足球领域。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基金,多渠道吸收社会资金。创新校园足球利用外资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外国政府以及其他组织的支持。

  四、组织领导

  (一)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

  教育部门应履行好青少年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校园足球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体育部门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场地设施规划与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推动校园足球工作的相关支持政策。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支持力度,统筹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共青团系统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开展校园足球文化活动。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校园足球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制定校园足球专项督导办法,定期开展专项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策、协调成员单位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校园足球的指导。

  (二)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各地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项目,明确支持政策,增强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各地成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协会,承担本地校园足球的具体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质量监测,定期发布全国和各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水平报告。

  (三)优化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舆论环境

  大力宣传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理念、育人功能,校园足球文化和先进经验做法,及时报道和播出学生足球赛事,鼓励影视行业和企业拍摄有关校园足球题材影视作品,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爱足球、看足球、踢足球的热潮,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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