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一个重点。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3月8日下午对《北京周报》说,目前审议的刑事诉讼法相比旧法,在程序的合理上,在家庭伦理道德的保护上,在人权的保护上,有很大进步,体现了新形势下的要求。但任何法律都没有绝对的最好,新的刑事诉讼法也一样,今后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在大修之后,仍然需要不断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对刑诉法进行总结完善,使刑诉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方面能更加全面。
王振华解释说,从世界法制发达国家看,刑事诉讼法条文一般都在500条以上,法国最多达800条,而在我国,修改之前是225条,目前审议的刑诉法是290条,涵盖的内容很难达到全面。而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会不断出现,需要补充进来。
王振华说,刑诉法在修改过程中一直有很大争议,拖了好多年,存在难度,但真正的难度在执行落实上,修订后需要下大力气进行落实。
王振华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希望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修订后的刑诉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全国各级公检法人员学习,尽快掌握,准确使用修正后的刑诉法,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