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7日讯(记者 苏娜)去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主任杜国玲曾提出要尽快制定和出台《湖泊生态安全法》的议案和尽快修订、完善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建议。一年过去了,“湖泊”议案促成了国家首部流域性湖泊生态安全法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在去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大家关注的“PM2.5”建议更是写入了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中。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接受中国网的专访,杜国玲表示,如今的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不只是政府行为了,更需要社会各界“从我做起”,共同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社会各界“从我做起”
杜国玲代表认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然面临生态环境瓶颈,说到底也是民生问题、生存问题,应该高度关注。苏州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非常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她告诉记者,几年来苏州各级领导一直在不遗余力地为保护、改善苏州生态环境做着努力,这让苏州在生态保护上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杜国玲说,2010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在全国率先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并提出“加快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和“生态补偿”等生态工程,为改善空气质量解决根源问题出台举措。同时提倡生态自觉,就是号召大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觉悟和觉醒,以及对生态文明建设使命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她认为这是一种新的价值观,是一种忧患意识,更是一种责任意识。
幸福感的基础是民众的生命安全
“幸福感”和“幸福指数”近几年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也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
什么是幸福感?杜国玲代表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和认识:“百姓幸福感的提升,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让百姓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喝到干净的水,吃到放心的食品,这些是事关百姓生命安全的民生大计。而生命安全,是群众生活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幸福指数最基础的决定因素”。
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工作重心转换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尤其是与民生相结合的全面发展上来。越是在发达地区,居民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并未相应提高,而有些相对欠发达的地区,由于生态环境较好,居民满意程度和幸福感反而更高。这可能与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奏快、竞争压力大、人口过度集中以及环境恶化有关。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提升,对生活环境也有了更多期盼。发展经济和提高生活质量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为代价。
责任就是同呼吸共命运
在谈到如何做一个负责任的代表时,杜国玲说“我们一直讲要做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要做一个负责任的人大代表。什么叫负责任呢?第一就是要对生于斯、长于斯、祖祖辈辈繁衍于斯的人民负责任,代表基层,感同身受,忧乐于百姓当中,与百姓同呼吸共命运。其次我们要对历史负责任。因为只有当我们回过头来才会发现,发展的每一个过程当中我们的动机和效果如何,这两点太重要了。什么叫对人民负责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负责任。
自然秉赋的传承非常重要。苏州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过去,环太湖的温山软水浸润出了底蕴深厚的吴文化;而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得益于这片青山绿水营造出的良好环境;未来,苏州要打造成最佳宜居城市,更离不开这山山水水的点缀。苏州的环境优势不仅不能丢,还要不断发扬光大;我们不光要建设创业的天堂,更要做宜居的家园。这就要求我们这一代人在享受丰富物质成果的同时,更加珍惜、呵护好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原生态,因为环境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我并不认为仅仅就是一个生态而已,其实是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内涵,也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