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批地大权,项目爱给谁给谁,则是房地产领域腐败的又一重要手法。”张兆安代表说。
上海的“囤房贪官”殷国元、康慧军便是如此。从2002年到2004年,时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殷国元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下属人员从速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要求区县房地局将辖区内一项目交由开发商江某某负责。后来,殷国元仅从江某某一人手中便受贿3000多万元。上海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1993年至200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上海仁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地杰置业有限公司获取浦东黄金地段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帮助。
批地盖房权力大 “阳光运作”不可少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表示,海南省委坚决贯彻中央的指示,对腐败问题、腐败干部一定要一查到底,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教育、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预防腐败体系和政策。他说,类似海口规划腐败窝案的情况,不光海南有,其他地方也有,一定要从源头上治理,一旦发现腐败问题,一定要去追究、查办,起到震慑作用;要总结经验教训,对干部加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使干部少犯错、不犯错。
陈忠林代表说,从近年出现的多起典型案件看,规划、国土、房管等与房地产业息息相关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尤其是公共权力的运行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是整个房地产行业中权力寻租、官商勾结十分突出的重要原因。例如,调整规划大多在规划系统“内部循环”,有的项目常常由主管负责人说了算,或者依据一纸政府会议纪要,甚至打招呼、批条子、特事特办。“关门规划”缺乏公示、听证等制度,公众对规划调整没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王曦委员表示,不论是房地产审批还是其他公权力领域,要避免出现腐败问题,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特别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制定政策时引入意见表达机制。目前,一些城市已经展开了“规划公开”试点,代表委员认为应予提倡和推广。例如,广州市规划局从2006年起建立由100多人组成的规划委员会会员库,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占半数以上,市里的规划方案和调整必须规委会超过2/3的成员通过。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代表委员表示,针对房地产领域腐败高发的态势,要用法律武器让腐败分子追悔莫及,打掉腐败分子的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