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制”再被提起
在今年3月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著名影星巩俐再次呼吁“加快电影分级的进程”。这立即得到众多电影人的支持。
其实,早在1989年,当时的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部就决定实施“部分影片实行分级制度”,以对中小学生不宜观看的影视作品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比较“笼统”而效果不佳,相反,打着“少儿不宜”幌子招揽观众(包括好奇的中小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
“审查的标准应该是出于对儿童及未成年人的保护,可是部分含有少儿不宜的内容的影片却未超出电影审查的最终标准。”上海理工大学吴志认为,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在中国经过审查的影片,就可以向所有的受众公映,也就是说,对于法律允许的(如《电影管理条例》第25条)的场景不一定少儿很宜。在他眼里,中国现行的电影审查规定含糊,对于具体的电影内容规范得很笼统,不具体,“于是,一些在国外或港台对青少年属于辅导级或限制级的影片,在引进之后却可以在各大影院面向所有的公众上映,长此以往就会早成国外低俗暴力的影充斥银幕、荼毒着我国广大青少年,而中国内地真正具有有艺术价值的影片受到打压的现象。”
他同时指出,虽然对于影片删剪可以减少部分对于青少年而言不良的镜头,可这却无形中压制了成年人在文化上的需求以及电影事业的发展空间。
“实行中国式的电影审查,还是实行国际上通行的分级制,都只是一种形式,其真正问题在于,电影审查究竟是因以政府与主管当局的主观意志作转移,还是用适合于客观实际的可操作可实践的法律化的条文来规范。”吴志说。
应该说目前在中国推行分级制还有一定的难度,“这其中有处于转型期的市场所具有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原因,也有配套的法律监督机制跟不上的因素,但这些问题并不能成为绕开分级制的理由。”山东杨丽娅等学者撰文指出。
好在据介绍,中国的《电影促进法》已经完成了“草案”,并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今年将会进入立法程序。有专家表示,它的出台必将有助于中国电影分级等问题的解决。
附:海外影片进入中国市场之路
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以后,越来越多的海外影片通过版权买断的方式进入中国,而当时的计划价格基本上是每部2万美元,这种落后的“计划”方式和低价作用下,基本上只有十多年前的作品和一些小成本制作能够进入中国电影观众的视线。
1994年下半年,国家电影局提出每年可以引进10部“基本反映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和表现当代电影成就”的影片,并参照国际通行的票房分账形式,进口影片各方收入分成的比例是制片方35%,发行方17%,放映方48%。虽然这样的分账比例似乎对制片方较为不利,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国外尤其是美国制片方依旧从中国的市场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中国首部进口分账影片是由哈里森·福特主演的《亡命天涯》,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郑州、广州等六大城市率先公映,最终以2500万人民币在全国创造了第一个票房奇迹。从此中国与世界的电影距离一下子拉近到数周甚至同步。
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例”中承诺,“将于现在每年进口10部左右影片的基础上提高到20部,在3年内达到50部;其中20部电影将采用‘分账制’。”那些每年20部进口分账大制作影片之外的“多国别、体裁、样式”的海外影片,其操作方式多为发行公司以一定的价格买断影片在中国市场的版权与放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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