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11月28日讯 教育部、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昨天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对我国的医生培养方式提出重大调整。从2015年起,临床医学硕士要从7年制改为“5+3”的8年制。
《意见》指出,2015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具“双重身份”,其临床实践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求一致,确保合格毕业生可获《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4证。从2015年招生起,7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将全面调整为“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5年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进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阶段,纳入培养单位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具体来说,这轮医学教育改革的重点是“5+3”制的临床医学硕士培养,改革有三方面。一是从明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具有“双重身份”,其临床实践训练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求一致。确保合格的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四证。
二是调整7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招生培养。从2015年招生起,7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将调整为“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5年相关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进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阶段,明年起不再招收7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三是改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办法。针对5年制医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创造条件,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有机衔接,为医学毕业生多途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推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紧密衔接的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或高等医学院校,开展“5+3+X”(X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所需年限)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试点。作为过渡期的补充措施,面向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养高职(专科)起点的“3+2”执业助理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