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岂能衙门化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是关键
在今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以高等教育界人士为主体的九三学社中央提交了一份提案,认为大学体制的行政化导致学校内部权力高度集中,成为高校腐败的直接诱因。尽管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通过由教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但实际情况却是,一些高校的教职员工连最基本的知情权都得不到保障,遑论参与管理。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认为,目前高校出现的腐败现象和我国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有着很大的关联性。由于目前国内高校领导是由教育主管部门任命的,造成了教育机构的官本位倾向,高校中的资源是按照行政级别而非科研教学水平进行分配的,"一把手"或分管领导说了算的情况在高校中相当普遍。
他举例说,高校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学校领导、主管财务的人员和后勤管理人员手中;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高校中有相当一部分教职工把"当官"而非科研教学当做目标,造成了高校的官僚机构急剧膨胀。
"追根究底,高校腐败的根源在于其没有民主的管理制度,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校领导手中。"何增科说,"国内不少高校一直号称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我认为在内部治理结构上首先就应该借鉴国外大学的先进经验。就我所知,国外绝大多数高校不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都有一个类似企业董事会的机构,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学校的财务、招生、基建等重要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校长只是一个行政工作的执行者,要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因此他无法独揽大权,更不可能一个人拍板决策重要事项。在国外的大学中,院系主任有的可能只是副教授甚至讲师,由教师委员会委任,只是担负后勤服务、综合协调的职能,并非一定是这个院系资历最深、地位最高的人来担任,也不像我们国内高校的院系领导那样掌握着很大的权力。因此,我们国内的高校要理顺内部治理结构,必须首先解决高校官员对谁负责的问题,否则很难做到真正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