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春节假期,徐先生过得有些郁闷。春节过后就要给3岁的儿子报名上幼儿园了,徐先生想上网查查相关信息。“现在政府信息都在网站上公开了,我家附近有哪些幼儿园、报名需要哪些手续,网站上应该都能查到吧。”徐先生通过当地市政府网站登录了自己居住的区教委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一栏中找到了“基础教育情况”的链接,满怀希望地点击后,浏览器显示“无法打开网页”,试了许多次,一直打不开。
“网页打不开,按照市政府网站上提供的检索功能总可以吧。”没想到,折腾了一下午,徐先生也没能得到想要的信息,“政府网站上有那么多信息公开的栏目,可找一个方便自己办事儿的信息咋还这么困难呢?”
徐先生所在城市的地方政府网站是截至去年1月,我国已经开通的4.5万多个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一个普通网站。近年来,我国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几乎都设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然而,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的政府网站却很少能成为老百姓浏览并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日前发布了《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82010版法治蓝皮书》,其中,《中国地方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09年):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以下简称“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于去年11月9日至12月15日对中国43个省会城市和较大市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调查,对中国部分地方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调研、测评和分析。
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陷入“迷宫”
“在政府网站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渠道、对外集中办公和向公众提供信息重要平台的现实情况下,调研组浏览了43个城市政府网站的有关栏目和信息,并以普通公民身份就有关链接、信息检索系统、电话、电子邮件、信息公开、申请提交系统等的有效性进行了实际验证。”报告执笔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调研发现,一些政府门户网站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情况不好,不少政府网站存在信息不集中、网站信息获取不方便,个别政府网站只重形式不重内容等问题,按照我们设计的测评指标,43个城市中半数以上不及格。”
调研组的测评指标由6部分组成,分别是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状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状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效性、依申请公开平台的有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有效性、房屋拆迁信息的公开性。
报告指出,不少政府网站信息不集中,有的政府网站同时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平台,但内容既有交叉,又各不相同;有些网站在栏目设置、信息编排上缺乏科学性,查询者为了获取一些信息身陷“迷宫”。调研中甚至出现过针对相同的信息或者栏目,同一时间有的人能找到有关信息有的却不能,同一个人在某一时间可以找到、而在另一时间却找不到该信息的情况。有的网站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检索功能,或者所提供的检索功能设计不合理,检索效果不理想。
个别政府网站只重形式不重内容,部分政府网站配置了各类信息的栏目,但是,有关链接或者无法打开,或者链接到与标题无关的内容,有的网站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如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有误。调研组在用各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电话进行验证时发现,有的电话号码为空号,有的电话长期占线或一直无人接听,有的虽然有人接听,但接听人员提出本部门不负责有关事务,或者不熟悉相应业务。
政府信息公开说明书不够精细
编制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时应当履行的另一项职责。指南类似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说明书,不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众可以据此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谁有义务提供政府信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无法依法获得政府信息时寻求救济和获得帮助的渠道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机关在指南中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有关信息,以方便公众进行咨询、提出申请。调研组对政府网站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进行了验证,结果不理想。一些网站提供的号码或者邮箱地址有误,电话无法打通,邮件无法成功发送或者被系统退回。
指南描述的内容还有不够细致的地方。比如,对工作时间的表述仅仅使用“工作日”无法令公众获知准确的办公时间;对机构地址的表述也未列明公共交通工具换乘方式或者方位示意图,以方便不熟悉路途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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