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一场雾霾让北京APEC期间湛蓝的天空无影无踪,这场保持了半个月的“APEC蓝”的消失,使得中国大气污染治理难题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在APEC会议结束时,习近平主席曾表示,希望APEC蓝能长期保持,而北京雾霾的再现,却表明这至少在目前还是个奢侈的愿望。
有人说,APEC蓝给中国提供了大气污染治理的经验。但我认为,这种短期突击治理的方式不科学、不可持续,因此并不可取。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APEC蓝是怎么形成的。为确保APEC会议期间北京的空气质量,在APEC会议召开前夕,北京采取了一连串措施:全市工地停工、除公交车外的其他车辆单双号限行,公务用车停驶70%,老旧机动车淘汰、污染企业退出,凡此种种。
与此同时,北京周边的河北、天津、山西、内蒙、山东也在会议前夕和会议期间实施最高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包括企业停产、限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增加道路洒水时间等等。在六省市区域联手合作下,北京终于换来了APEC会议期间的蓝天。
这种方式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曾使用过,而且那次的力度更大,首钢等一批污染企业被搬迁出了北京。北京也因此迎来了被称为“奥运蓝”的蓝天。
不管是2008年的奥运蓝,还是前不久的APEC蓝,都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以牺牲工业、牺牲经济为代价。这种方式偶尔使用无可厚非,但若将此作为保持空气质量的方式长期使用,则是不可取的。
APEC蓝的出现,说明北京空气质量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而且不只是北京的工业,包括北京周边省市区的工业。如果对工业长期停产、限产,那将造成企业损失,工人收入减少及失业者的增加,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恐怕是比雾霾更让人们担心的。顾此失彼,不是一个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雾霾并不是中国独有的污染物,工业革命后的伦敦也曾经被雾霾所困扰,但伦敦早已摆脱了雾霾,伦敦并没有单纯的靠关停和限制企业来治理雾霾,伦敦政府通过立法管控、技术推广、改变城市人口及交通布局、增加绿地、工业约束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从1956年出台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开始,伦敦政府用了20年时间将雾霾天气减少到了每年不足10天。
伦敦治霾经验很值得中国借鉴,而且APEC蓝也给了我们带来了找回蓝天的希望、信心以及启示:通过减排,雾霾是能够治理的。
但减排不等于关停和限制企业。我们可以通过多用清洁能源少用煤炭来减排,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回收废气废水来减排。
十年前,中国政府为了改变环境污染,就已经开始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最新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和2086.4万吨,比2010年各减少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和2046.2万吨,比2010年各减少10%。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中国政府先后制定了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13种产品工序能效标杆指标,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推广行业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然而实施减排的效果并不明显。尽管北京市区清洁能源使用量在增加,但在北京周边其他地方,非清洁能源使用量依然很高。另外,技术改造减排大多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而中小型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在技术改造减排方面却投入很少。
究其原因,是一些地方对节能减排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在政绩思想支配下,地方官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对调结构、转方式不够重视,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中央出台的一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另外,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还不完善,基于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创新驱动不足,使得企业缺乏节能减排内生动力。加上节能减排标准不完善,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滞后,监测、监察能力不足,使得节能减排管理能力也跟不上需要。
因此我认为,减排效果不佳并不是技术能力有限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着力解决一些政府官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并要改变一些相应政策缺失和不匹配的状况。
中国必须加强节能降耗减排治污的工作能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形成低消耗、可循环、低排放、可持续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这是坚定不移的发展目标,因为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让APEC蓝的长期保持下去。中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摆脱贫困是中国政府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主要任务,但治理污染,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国计民生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