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美国绿色建筑学会绿色建筑银奖颁给了中国建筑总公司承建的南卡大学精英学院,这个奖项不仅是对该建筑理念的赞赏,更是对中国建筑总公司长期承担社会责任的肯定。
2011年,中石油集团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的项目先后获得“可持续发展企业”奖和“企业社会贡献总统金奖”,理由是中石油对该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了贡献。
然而,并非所有的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都能获得东道国政府和人民的认可。中国在秘鲁的铜矿开采就经常受到当地人的阻挠,理由是开采行为破坏了当地的环境。中国在非洲的一些投资项目也会遭到当地人抵制,而抗议和反对者的一条主要理由就是这些投资项目有可能对当地水文、土地和野生动物产生影响。
从反对者的理由可以看出,他们表现出的更多的是对中资企业在当地投资时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质疑。
“在开展对外合作过程中,中国企业普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能认真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但也有的企业,对在境外如何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经验不足,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在总结国际经验和企业实践基础上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说。
于是,2月28日,中国商务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这是中国首个针对对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性文件。
《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明确提出,企业对外投资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尊重东道国的社区、居民、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等,保障劳工合法权益,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实现企业的自身经济效益和东道国公共环境效益的“双赢”。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研究借鉴国际组织、多边金融机构采用的环保原则、标准和惯例,如联合国负责任的投资原则,经合组织跨国公司环境指南,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的指导原则,还有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等。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参赞陈林说,中国政府制定《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就是为引导走出去的企业在东道国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公民。
负责任的体现
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世界性的热点关注话题,世界各国、国际组织都越来越重视保护自然资源,强调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而且,国际社会不断地健全和完善社会责任标准,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例如,有些跨国公司就明确提出,供应商必须通过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才能获得订单。
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经济地位迅速崛起,对外投资也进入快速增长期。中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1个国家和地区的442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72.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
然而,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后,参与国际竞争,面对不同的投资环境、政策法规、社会文化、劳工结构,面临着复杂的国际关系,出现了一些问题,遂被一些国际媒体大肆渲染为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
事实上,中国政府一直在呼吁和要求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在东道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许多企业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例如,中冶集团在巴基斯坦山达克地区的铜矿项目,为周边村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每年投入超5万美元,并在该地兴建了一所学校,免费供当地适龄儿童入学,学校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公司在金融危机期间对赞比亚铜矿坚持做到“不减产、不减员、不减资”,确保当地员工的福利待遇。中国企业还通过积极开展属地化经营,雇用和培养了大批当地人才,促进了东道国的产业升级和自主发展能力。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境外企业向投资所在国缴纳的各种税金总额超过220亿美元,年末境外企业就业人数达122万人,其中雇用外方员工88.8万人,占72.8%,来自发达国家的员工达10万人。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贸易投资研究室副主任郝洁表示,对外投资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有许多不足,被外界诟病,不是中国企业不愿意履行社会责任,而是存在复杂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中资企业对所在国的情况缺乏基本了解,影响了其履行社会责任,而且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大中型国有企业做得比较出色,中小型民营企业还有差距,它们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缺乏完善的理念和计划,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加上中资企业在对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正面宣传上还比较落后,中资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很少为人所知。当然,也有一些中资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没有上升到企业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
郝洁认为,新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正好展现了政府鼓励企业在东道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负责任的一面,今后,商务部应继续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面向未来
“未来中长期,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将成为影响投资成败的战略性问题,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层面都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郝洁说。
郝洁表示,目前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及劳动保护等意识日益增强,环境标准正在跟国际主流靠拢,中国投资者的行为将受到东道国的严厉约束和监管。中国在东南亚、非洲及拉美的投资集中于环境敏感领域,如石油天然气的开采、矿业、水电和林业,以及基础设施(如公路、铁路和传输线)建设方面,在相关领域的社会责任方面更应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郝洁认为,未来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企业对外投资中的社会责任问题,将其作为企业积极融入东道国的有效渠道,对于在东道国没有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甚至对当地员工权益或环境保护造成不利影响的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惩罚机制。
姚坚表示,这些年,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合作中履行社会责任,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今后商务部还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扶持和指导。
姚坚透露,商务部正进一步完善国内的法律法规,包括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外投资合作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下一步可能要把‘倡导’逐步法律化、规范化,以国家的法制建设推动国内的环境保护和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姚坚说。
姚坚指出,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管理规范,特别是要要求跨国经营的企业熟悉当地法律法规,重点遵守当地工会、劳工、税收、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根据当地海外投资中的环境要求和就业员工方面的管理要求来关注员工的管理问题、雇工问题、用地问题、环境问题等。“作为政府部门完善制定管理规范的同时,也要把环境保护的绩效和履行社会责任的绩效作为海外投资的成效进行评估,进一步总结在海外投资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经验,像这次发布的《指南》一样,提供给企业。”姚坚说。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迟长海副会长认为,未来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迟长海说,行业协会是有效沟通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重要渠道,在中国企业海外发展并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些年来,商务部已经持续在支持和指导重点投资国建立中资企业的协会和商会。“规范企业在当地经营行为,包括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防止恶性竞争,疏通与当地民众、社区、政府部门,甚至一些特殊国家的宗教团体、工会等方面的关系,都可以通过行业协会来协助。”迟长海说。
附: 2012年中国企业对主要经济体的投资
2012年中国内地对中国香港、东盟、欧盟、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日本七个主要经济体的直接投资达到599.9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77.6%。
其中:
对中国香港投资 465.1亿美元,占比60.2%
对东盟投资 44.2亿美元,占比 5.7%
对欧盟投资 41.9亿美元,占比 5.4%
对澳大利亚投资 21.6亿美元,占比 2.8%
对美国投资 18.8亿美元,占比 2.4%
对俄罗斯投资 6.6亿美元,占比 0.9%
对日本投资 1.7亿美元,占比 0.2%
(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