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菲律宾以“中国主张并行使在南海‘九段线’内的主权和/或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为由,向国际法庭提请仲裁。无论从“九段线”的历史背景、国际法地位还是起诉程序本身来说,菲律宾的这一行动都是站不住脚的。
1933年,当时统治越南的法国殖民当局非法占领南沙群岛的九个小岛。这一事件对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触动很大,因为他们无法将被侵占各岛屿的西文名称与中国称谓进行对应,无法获知其确切地理位置,无法及时提出外交抗议和主权声明。因此,国民政府中的有识之士感到必须出版一部中国南海疆域的详细地图,对疆域内各岛礁的中英文地名统一进行审定,为此,专门成立了“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
1935年4月,该委员会出版了《中国南海岛屿图》,确定中国南海最南部的疆域线达到北纬4°,并将曾母暗沙标注在疆域线之内,图中还在南海疆域内标注了东沙、西沙、南沙和团沙各群岛的名称,其周围用国界线标明,以示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版图。这是中国地图第一次出现南海疆域线,形成了今天九段线的雏形。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在收复台湾后,开始着手正式收复西沙和南沙群岛。
1946年10月,国民政府委派海军舰只前往接收西沙和南沙群岛。其中,舰队总指挥林遵率领太平、中业两舰,进驻南沙群岛,并将其主岛按照舰名命名为“太平岛”,并在岛上立下“南沙群岛太平岛”石碑。舰队副指挥姚汝钰率永兴、中建两舰,进驻西沙群岛,同样将其主岛命名为“永兴岛”,并在岛上立了“固我南疆”石碑。随后,舰队又接收了中业、西月和南威主岛,分别也在各岛立碑为证。并在太平岛设立了南沙群岛管理处,隶属广东省政府管辖。这次舰队的航行和收复,是中国宣示和确认南海主权的重要一环。
与此同时,当时的中国政府还加强了南海的勘测和地图绘制工作。1946年底,内政部方域司派出地理专家随同收复南海诸岛的舰队,对南沙群岛等进行了勘测工作,并进行了广泛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在此基础上,首先对南海诸岛地名进行审定,共确定172个地名,并按其所处地理位置,对1935年公布的各岛名称进行调整,将原“团沙群岛”改名“南沙群岛”,将原“南沙群岛”改名“中沙群岛”,于1947年正式公布。同时,为使确定后的西沙、南沙群岛主权范围具体化,内政部方域司还印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其中不仅完整表明了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的位置和岛屿名称,还用11段国界线,圈定了中国南海海域范围。这条断续线通称为“十一段线”,至此,南海领土范围在中国地图上明确化。接下来,中华民国内政部于1948年2月公开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其附图即《南海诸岛位置图》,标明了“十一段线”,向国际社会明确宣示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管辖范围。
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均标明了“十一段线”,只是在1953年11月将11段断续线加以修改,去掉北部湾和东京湾两段,改为9段断续线,即今天的“九段线”。60多年来,中国政府在立法和法律文件,以及官方声明中多次重申对九段线范围内的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享有主权和海洋权益。如195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2海里领海宽度,并宣布此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各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说,“九段线”完全符合现代国际海洋法体系的精神,其法律地位是任何企图和伎俩都无法撼动的。首先,“九段线”前身“十一段线”的公布者国民政府是当时中国的合法政府,由其对外正式公布符合国际法所规定各种要件的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权利范围,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其后,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了在南海的全部主权和权利,并沿袭了“九段线”的主张。“九段线”的公布已有60余年,而菲律宾用作主要依据的《国际海洋法公约》签署于1982年,生效于1994年,远远晚于“九段线”。近半个世纪的历史事实,是不容任何挑战和否认的。其次,“九段线”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或者默认。据有关研究,世界上有200多种地图或海图集,清晰标有中国南海的“九段线”,说明其合法性已经得到国际上的接受和认同。再次,“九段线”是以“断续线”形式出现的,并非领海线,不具排他性,完全不妨碍其他国家享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上空飞越自由、航行自由和铺设海底电缆管道自由等权利。换句话说,“九段线”与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并不存在任何矛盾和冲突。
相反,菲律宾对南海岛屿和海域提出的主权声索无论在历史上还是法律上,都是非法的,完全站不住脚的。1946年7月,菲律宾从美国统治下独立时,其陆地领土范围是美国放弃的菲律宾群岛的陆地领土,即1898年美西《巴黎和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美英《边界专约》所确定界线内的岛屿,没有任何部分位于九段线之内。而目前菲律宾对中国南海岛礁提出的声索,实际上都是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菲以南沙群岛的岛屿属于无主地为借口,不顾中国的一再严正抗议和反击,公然对南沙群岛的众多岛礁进行侵占,并通过其国内法程序进行所谓合法化。正是这种严重违反国际法的侵略行为,与中国产生了所谓的南海岛屿领土争议。对于黄岩岛,菲律宾更大言不惭地提出了“一直行使着有效占领以及有效管辖”的主权声索理由。这完全是一种露骨的强盗逻辑,即:菲律宾群岛以外的领土,无论其主权属谁,只要菲律宾行使着有效占领和有效管辖,就是菲的领土。
就连菲律宾提起仲裁本身,也是一种不合法、不合理的滥权行为。早在2006年8月25日,中国就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的规定,明确表示不接受包括仲裁法庭在内的任何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因此,对于菲律宾的提起仲裁,中国有充分的理由不予理睬。况且,即便中国愿意接受这一强制程序,菲律宾也无权提起诉讼。公约第298条明确规定,“任何争端如果必然涉及同时审议与大陆或岛屿陆地领土的主权或其他权利有关的任何尚未解决的争端”,则不应当提交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菲律宾非法占据着中国九段线内的岛礁沙滩领土,并由此导致两国之间存在与大陆或岛屿陆地领土的主权或其他权利有关的争端,而且有关争端尚未解决,因此菲律宾的起诉行为是不合法的。
总之,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权利,以及“九段线”的合法性不容置疑。菲律宾的提起仲裁,完全是徒劳的。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是解决南海问题的正道。
(作者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