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污染最严重的省份——山西省,正在推进一个政策:关闭那些生产落后,产能低下的小煤矿,通过“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重组原则,将省内2200多个煤炭企业减少到100多个。
这原本是一个很好的政策,然而让这一政策的主导者、山西省省长王君始料未及的是,这一政策在中国却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质疑。
由于小煤矿中大多都是民营煤矿,而大煤矿多是国有煤矿,因此这种重组模式受到了民营矿主的抵制,并进而出现了“国进民退”的指责。而民营矿主中有许多来自于中国民营经济最活跃的浙江省,山西省的这一政策也在浙江和山西两省的经济学者中引起了激烈的争辩。
政策出台原因
山西煤企重组可以说是在地方政府行政主导下强势推进的改革。
山西是中国煤炭资源最丰富的地区,煤炭储量占全国1/3强,煤炭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1/4,国内煤炭出口中近50%来自山西。
过去为了发展经济,山西省大量出售煤炭开采权,使得各种大小不一的煤炭企业在当地星罗密布,最多时在山西曾有过上万座矿井,这些大小煤矿在为当地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弊端,如资源利用率不高、环境污染严重、安全事故频发等。
据山西省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山西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事故的70%,造成的工人死亡率是大矿的17.8倍。而且小煤矿资源浪费严重,资源回收率15%左右,仅相当先进水平的1/4,按中小煤矿年产3.5亿吨煤计算,每年要浪费10亿吨左右煤炭资源。
小煤矿备受社会各界诟病,要求治理、关闭小煤窑,不要带血GDP的呼声不断高涨。
山西为解决小煤矿的问题也下了不少功夫,主要是关停发生事故的煤矿。到2008年底,山西矿井数量已降至2598座,但30万吨以下小煤矿还占70%以上,煤炭业粗放的发展模式没有根本改变,安全基础依然薄弱。
更让山西省政府官员苦恼的是,过去十年里,山西省仅因粗放采煤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就接近5000亿元。
于是,山西不得不加大整治的力度,决定改变过去小煤矿出事了才关停的做法。2009年初,山西省出台了《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计划到2010年底,将全省的煤炭企业数量从现在的2200个变成100个左右,矿井数将由现在的2598个压缩到1000个。
按照规划,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300万吨,或者单一矿井不得低于年产90万吨(山西省政府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规模)。大型煤矿企业将是煤炭兼并的主角,而中小煤矿中间也可以自愿组合,只要组合后符合规划提出的企业规模要求。
山西省为煤企重组采取了两种补偿方式,一是直接的经济补偿,二是资源入股。被兼并重组的煤矿,将给予当初获取煤炭开采权时所缴纳的资源价款的1.5到2倍的补偿。
不同的声音
山西煤企兼并重组,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让有实力、产业水平高的优质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但这让浙江来山西投资的“煤老板”却大为不满,因为浙江省在山西投资的企业,单矿年产量连超过50万吨的都没有,根本不符合90万吨的要求,也就是说,浙商在山西投资的煤炭企业,重组别人的资格统统被排除,要么接受山西国有煤炭企业的重组,要么接受山西的民营煤炭企业的重组。
国内一些媒体为浙商鸣不平,谴责这是“国进民退”。
2009年11月18日浙江的一些经济学者和律师在杭州专门就山西煤矿整合召开了一个研讨会,与会者主调似乎一致,都在声讨山西省出台的这一政策。
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史晋川特别对山西省用行政手段推进煤企整合表示愤慨。“这种方式我个人觉得有问题。”史说。并对单矿年产90万吨这一标准提出质疑。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甚至认为,山西的这以政策是一种倒退,“以国有化的方式限制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毫无疑问侵犯了相关主体的合法产权。”傅说。
记者发现,在反对者中,很少有人结合保护环境、保护资源、可持续发展等来看待问题,他们提到的更多的是浙江商人在山西因这一政策带来的损失。损失有多大,不得而知。
但一些专家对山西的这一政策表示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