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有福是广州芳村区一家饭店的老板,妻子是家庭主妇。按照政策规定,他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由于第一胎是女儿,洪有福在“传宗接代”思想以及父母的双重压力下,决定“超生”一个儿子。
2007年初,洪有福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儿子。“有了这个儿子我们非常高兴,交罚款是预料中的事。”洪有福说。由于有钱,洪有福没有像农村很多超生夫妇那样东躲西藏(主要是躲罚款),在被要求交纳了8万元(普通家庭根本承受不起)的“社会抚养费”(即超生罚款)之后,洪先生不仅在家把孩子生了下来,而且为儿子拿到了当地开具的二胎准生证,并顺利给孩子上了户籍(孩子出生前必须办准生证,这是办理户籍的必要条件。在中国很多地方,户籍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身份、升学乃至婚姻等重大事情。)
家住广州市东山区某住宅小区的陈女士,每到傍晚会抱着宝宝在小区内散步,身后跟着她的另一个孩子,是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按照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像她这样的城市家庭(夫妇中至少有一人是城市户籍)只能生育一个孩子。
“你怎么超生了?”有人好奇地问她。
“交钱啊,既然孩子已经生下来了,那就按照政策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陈女士回答地十分干脆。
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城市夫妇一个孩子,农村夫妇生一个男孩或最多两个女孩)近30年的中国,以往超生现象大多发生在“重男轻女”观念比较严重的农村地区,如今,超生队伍中多了一个“新贵”,他们就是社会上的富人和名人。
最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在多个场合下表示,中国目前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的富人、名人超生现象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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