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医生
据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明确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北京市在2005年起开始执行一项规定,用人单位要为来京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种保险金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交费。但由于大部分的农民工因为缺乏法律知识或求工心切,都没有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关系。尽管他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也是迫切的,但没有劳动关系这一点就把许多农民工排除在医疗保障之外。
同时由于农民工是一个相当特殊的群体,他们具有一定流动性,如何监督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及时缴纳保险金,以及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在其到另一个城市后仍保持连续性,都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
在遇到不得不就医的情况下,农民工大多是求助于“工地医生”。在东四十条附近的一家建筑工地的楼房中,推开一扇上面印有一个模糊不清的红十字的简易门,两张单人床,一只柜子,一张长条桌----这就是刘万金的工地诊所。刘万金每天就在这间不足10平方米,既充当办公室,又充当医务室的小屋里为农民工看病。
刘万金是河南新蔡县人,今年56岁,16岁开始学医,三十多年里一直在老家为四邻八乡的父老乡亲看病抓药。 2003年,应当地一个包工头之邀,刘万金来到了北京,成了一百多名河南籍建筑工人的“专职医生”,这一干就是两年多。
在这两年多里,他随着建筑队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地转战在北京各个建筑工地上,他的基本工作就是为工地上的民工拿药看病,同时兼顾管理一下工地的卫生。他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每天至少要接待两三个病人,这样下来平均每个月要医治二百多名工人,除了所在建筑队的一百多人外,这个工地上其他建筑队的二百多名农民工也来找他看病。 “不少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上医疗保险的可能性不大,来我这里看病就是图个便宜。”他说。
刘万金这样给记者算了一笔小账:一板普通的感冒通胶囊进价0.4元左右,他卖0.6元一板,或者1元钱两板,现在的多数医院和药店只是整盒地出售药品,并不零散卖药,而他可以应农民工要求每次只开两三天的药量,根本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看病手续或者收取挂号费。刘万金告诉记者,即使这样,90%的农民工还是不能立即给付药费,多数是打个欠条,在月底或年底结算工资时再还上。
但令刘万金苦恼的并不是民工拖欠的药费,而是与“医保体制”之外的农民工工一样,他是体制之外的“医生”。56岁的他认为自己是合法行医,而且“自16岁开始行医,已有40年的经验”。 而实际上,刘万金只能向记者提供河南新蔡县卫生局2004年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刘万金告诉记者,一方面,和其他农民工一样,他也只是一个来北京求生存的普通打工者,和农民工相比,无非是工种性质不一样而已。另一方面,农民工需要“工地医生”,他走过多处建筑工地,绝大部分工地没有医生,即使有医生也很少像他这样有资格证书。刘万金担心的是,有关部门知道后,还能让“工地医生”继续为农民工看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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