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二大市场”的尴尬处境
器官移植曾是人类长久的梦想,被誉为“21世纪医学之巅”。这项技术在上世纪70年代的中国已有临床尝试,进入90年代后期,中国器官移植行业发展迅速,目前已开展了国际上所有的临床和实验性器官移植类型。
中国卫生部的数据显示,上世纪90年代,大陆器官移植手术以每年超过1000例的速度增加。1993年到2002年的10年间,中国大陆肾移植的总增长率为322%,美国为141%;年均增长率达到14%,美国为4%。如今,中国全年的器官移植手术已近万例,在临床数量上的排名,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市场”。
这种增长速度可从北京市器官移植中心的业务增长量得到充分体现。据陈大志介绍,该中心1999年9月做了第一例肝移植手术,在之后的7年时间里,从10例、30例,一直增到如今每年100例左右。
陈大志告诉本刊记者,患者在北京市器官移植中心做一例肝移植手术,需要花费25-30万元人民币,而同样的手术,在美国需要25-30万美元,两者相差近10倍,就是与韩国相比,中国目前的手术价格也低6倍左右。正常情况下,在北京市器官移植中心做肝移植手术,时间短的只要等一、二周就能联系到供体器官,时间长的也只需要一至两个月。
“每个医院都有自己的器官供体网络,我们做的时间较长,拿到器官自然相对容易些。” 陈大志解释说。
但是,器官来源充足的医院在中国只是极少数,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器官供需矛盾非常紧张。
据了解,目前中国每年有近3000位患者接受肝移植,而需求者是30多万人;中国每年新增约12万尿毒症患者,其中有97%的病人只能在等待器官源的过程中死去;在全国500万盲人中,因供体缺乏,每年只有不到1200名病人能接受角膜移植。
然而,在供体非常紧缺的情况下,中国的器官来源渠道却非常狭窄单一。2006年4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移植的器官来源,主要是公民在去世时候的自愿捐赠。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一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死刑的犯人,他们自愿并签名或者其家属同意,并征得有关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才可能利用这些犯人的器官。毛群安表示,从实际情况看,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是极个别的。
近年来,中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利他主义”行为,鼓励活体和死后捐献器官。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表示死后捐献愿望的人较多,而真正实施捐献者则寥寥无几。与此相对照,美国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器官移植大部分是来源于死后捐赠。
对于这种差别,陈大志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多中国人认为身体受之于父母,死也要“完整入土”,而尊奉基督教的西方人则追求“灵魂上天堂”,认为肉体只是灵魂的外壳。
“死后捐献遗体是件好事,但做起来很难。”北京市女出租车司机李玉静不假思索地说。问其原因,她想了一会笑着说,“如果捐献了我就死无全尸了,这样多不好啊!”。在她看来,捐献遗体只是最近几年才听说,可能过几年情况会好些,因为社会进步了,人的观念也会随之进步。在本刊记者所作的一项小规模的随机调查中,李玉静的观点具有很大的代表性。
可是,与传统观念约束相比,还有更为尴尬的事情。这就是想志愿捐赠器官的人在中国却常常找不到正规合法渠道。其主要原因,就是中国长时间没有出台有关器官移植的专门法律。
“我常常接到一些志愿捐献者的电话,可是医院不敢要啊,要是一旦在操作细节上出了问题,那麻烦可就大了。” 陈大志说。
其实,陈大志的担心在现实中已经被证实。例如,北京某医疗机构曾开展了一例亲属间的器官移植手术,尽管各方在手术前都签了手术同意书,但术后器官捐献者身体出现了异样,便向医院讨说法。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责任限定,医院从此陷入了漫长的医疗纠纷,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器官供体、受体和医院各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
此外,正是由于供体来源的混杂,也直接导致中国器官移植行业一直得不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从技术设备来说,中国器官移植行业基本达到了国际水平。”陈大志明确表示。作为这个行业内的一员,陈大志对于中国器官移植行业目前面临的尴尬处境,只是抱以一丝表情复杂的微笑,并没有作过多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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