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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不可任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加大推进力度
本刊记者 兰辛珍 • 2015-03-13 • 来源:北京周报网
标签: 李克强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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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不可任性”,这是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最掷地有声的话语之一,为了将权力关进笼子,近两年中央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一千余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谓成果斐然。

但多年筑起的公章堡垒,破除清理亦非一日之功。民进天津市主委,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芳表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在路上,途中还需正视以下问题:

一是固有“握权推责”的审批出台思路大行其道。繁琐的行政审批体现了个别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不作为、懒政。“以批代管、以批代政”,以审批形式减少管理风险,弱化自身义务、强化申请方义务,而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又演化为“假放推责”的下放思路。

二是重量不重质的形式化普遍存在。存有恋权的官僚主义,权力寻租的侥幸心理,大衙门套着小衙门的层层利益牵绊,配套审批部门的跟进难,只放小利益的避重就轻,中央放权地方慢,一项分拆、多项报功等现象,导致重量不重质。

三是制订者与改革者的角色矛盾。一个部门审批制度改革的执行者,往往也是制度的制订者,更是既得利益者。在“握权推责”的审批出台思路影响下和部门内外利益平衡的诉求下,角色的矛盾必然影响到改革的效率和质量。

四是行政审批改革的科学性问题。行政审批改革并不意味着一放了之的推卸责任,也不意味着不再出台新的、合理的、科学的审批制度。对新出台的、即将出台的,应进行科学评估,避免低效。以水电设施的环评为例,对建成近百年、已形成生态平衡的水电设施,就不能再按照新建环评要求去改造。若强制改造,势必会再次打破已平衡的生态环境,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五是真正惠及民生的行政审批改革,有待提质增效。目前,改革较为聚焦的多是经济、能源、建设等重大领域,而普通民众感受却是:“新闻消息热闹、切身感受寥寥。”涉及普通民众利益的如办准生证难、民办教育准入资质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张俊芳表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需从思想上、制度上、机制上进行深入的推进。“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固有的行政审批制度已无法适应新时期国家和人民的要求,行政审批改革涉及的方方面面,牵扯到我们每个人。因此,必须坚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以此优化国家治理体系,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激发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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