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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平正义 法院将有哪些变化?
• 2015-02-28 • 来源:央视网
标签: 最高法院 改革意见 保障人权 司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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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之作为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进行贯彻实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改革主线,从人民法院改革的思路、原则、任务、工作要求四个方面提出了65项司法改革举措,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诸多亮点。

《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确立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总体思路,明确提出“到2018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

围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个层面,并设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到2015年底,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面、系统科学、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机制。

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运行有效的法院职权配置模式。

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

到2018年底,推动形成信赖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保障人权、彰显司法文明:

《意见》首次提出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之前一些刑事案件被告人身穿囚犯出现在新闻中,引起了社会对于司法文明的讨论。此次的明确禁止在顺应民意的同时也彰显了司法文明。

首次强调对律师代理权的保障、重视律师代理意见:

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庭审发言受限等代理职权得不到保障的突出问题,《意见》首次提出要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对于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代理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提出要推动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等。这在制度层面进一步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对于提高刑事案件审理质量,减少冤假错案,保证司法公正和法律正确实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多举措确保审判权独立:

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和保障,《意见》提出多项举措强调多角度确保审判权独立,一是多举措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独立。通过建立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区划法院等管辖改革、推动省级以下法院人员统一管理改革、建立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工作机制等来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独立。二是明确法院间的审级独立。明确必须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充分发挥各审级的不同职能,确保审级独立。三是强调法官审判权的独立。《意见》强调要落实审判责任制,建立法官审判权与领导监督权全程留痕、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机制,以确保法官独立审判。

《意见》强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改革的目标,我们期望也相信在未来五年内,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对《意见》的落实,做到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意见》的出台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所要求的各项法治改革举措开了一个好局,可以预见,只要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认认真真地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规划必然会取得巨大成绩。

文/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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