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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公开一小步 法制建设一大步
本刊记者 徐蓓 • 2015-03-05 • 来源:北京周报网
标签: 依法治国 立案 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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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上午九点,尽管刚刚开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便忙碌起来,排在门口的人们鱼贯而入,有的直接排队等待提交诉讼材料,有的则伏在立案大厅的书写台上书写诉讼材料。记者发现,在这个可以容纳六个当事人同时书写材料的书写台上,张贴有十余份立案公开材料,包括法定继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九种常见案件类型的起诉书模板,以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五种常用的立案材料填写样本。一位年迈的当事人说:“这个方法好,对我们这样年纪大的人太实用了,我们不懂法,以前法官给我们说半天我们还是不懂怎么写,现在一看就明白了!”

据介绍,此项举措是东城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推进立案公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于2015年初开始实施的。立案庭还将陆续制作并使用案由提示、举证指南等一批公开材料,并将注意收集当事人的反馈意见,继续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为人民群众到法院来立案提供更多的方便。

立案,作为司法诉讼的第一个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过去中国社会上普遍流传着“立案难”,一部分案件会以不符合立案要求而被法院拒之门外,使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司法救济丧失信心,转而去寻求别的救济途径,于是上访、信访事件频发。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在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立案难”的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解决。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是四中全会决定当中一个重要内容,也已正式被写入民事诉讼解释。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再次强调了此项改革。多次出现在如此“高级别”的文件和重要的法律中,可见此项改革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亦能看出党中央、中国政府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

对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峰博士表示,立案工作做得不好的话,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会有很大的影响。立案登记制是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一次重大突破,从长远看,也为扩大司法权、提升司法公信奠定坚实的基础。

立案登记制的建立,意味着不管诉讼标的多小,不管当事人的纠纷复杂还是简单,只要愿意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到了法院就能依法立案,而且法院就能及时受理,并且加以审理裁判。“当然,对于一些实在无法当即立案的,比如,材料无法提供的,或者明显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我们要求受理人员要给予合理、耐心的解释。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够接受。”薛峰表示。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地处中国首都核心地区,据统计,该院每年受理案件约25000余件。其中,民事案件就有一万余件。不过,立案登记制的变更也为法院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薛峰认为,大量的民事、民商、知识产权行政纠纷应该由社会参与多元化化解,动用各种力量化解,一些典型的案件、相对而言较难化解的案件再进入法院来解决。“司法应该像是悬在公民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举一反三。如果与之配套,建立并完善社会多元化化解处理纠纷的机制,包括诉前的调节机构、行业协会等等,参照法院处理的典型案例,根据行业习惯、民俗风俗来进行调解与处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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