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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将成为中欧合作的关键领域
· 时间: 2009-12-02 · 来源:北京周报 2009年第49期 12月10日出版

 

新能源是新技术条件下开发利用的能源资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洁净煤技术、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核能、氢能等,与新能源密切相关的产业还包括智能电网、碳捕获与碳封存(CCS)等。由于新能源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比较少,因此通常被称为清洁能源或绿色能源。发展新能源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越了能源替代本身,是世界各国保障能源安全、遏制气候变化,解决边远地区用电问题、提高国家科技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

在11月底南京召开的第十二次中欧领导人峰会上,协调中欧之间在哥本哈根谈判的立场、讨论世界经济如何进一步复苏是双方领导人关注的热点。在这两个问题上,新能源都将成为双方合作的关键领域。

 

推动气候变化谈判进程

全球在今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峰会达成“后京都议定书”的期望已经基本落空。作为将推动气候变化谈判视为其国际领导力的重要体现的欧盟来说,即使在本次峰会上无法达成协议,也应该有实质性的突破。按照丹麦首相拉斯穆森的话说,就是达成一个“在政治上有约束力”的“实质性的且具体的”宣言。可以想见,如果这个宣言以“哥本哈根”命名并最终成为2010年的墨西哥城峰会上达成总协议的基础,对于丹麦、欧盟和全世界来说都将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但是,基于美国尚未明确的国内立法问题和各国在许多重要领域的巨大分歧,该宣言包括具体的减排目标和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等关键性内容将十分困难。面对全球空前一致的政治诉求和民意支持,各国的政治家们必须寻求实质性突破。而突破的关键就将很可能是关于能源利用,特别是“新能源”和“提高能效”,各国有可能在新能源的利用方面提出具体而振奋人心的数字。而中欧双方的合作将有力的推动这一突破的实现。

欧盟早在2007年初就提出了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欧盟能源供应量20%、能源消费总量减少20%的新能源政策,并于2008年初通过了旨在公平分配各成员国的减排责任,实现该政策的一揽子方案。在发展新能源的问题上,欧盟目标远大且富有执行力。促成一项有关新能源的宣言将充分体现欧洲的领导力并使欧盟在接下来关于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等艰苦的谈判议题中占得先机。

就中国而言,中国政府已经将新能源产业视为维持经济增长速度的重要推动力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这一点从国家领导人近期大量的相关谈话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提出到2010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将分别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0%和15%。即将出台的新能源发展规划中, 2020年中国风电、光伏和核电的总装机容量将分别达到15000万千瓦、2000万千瓦和8000万千瓦,将为目前规划的5倍、11.11倍和2倍。在明确的国内政策支持下,中欧双方将很有可能在新能源及其相关的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方面达成一致。

此外,就谈判的关键美国而言,今年6月份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领导法案》规定美国各州到2020年实现由可再生能源提供15%的电力,能效项目节约相当于总供应量5%的电力;《美国经济振兴法案》规定有420亿美元的政府项目和20亿美元的税收激励将用在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领域。这些法案都为奥巴马政府在新能源问题上做出承诺提供了基础。只要中欧在这一问题上充分配合,适时向美国施加影响力,在哥本哈根峰会上通过一项在新能源方面有实质性突破的政治宣言就极有可能实现。

 

促进中欧新能源产业的共同繁荣

金融危机之后,新能源产业又多出了一重含义,即促进就业和推进经济复苏。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制上网、价格激励、税收优惠、投资补贴和出口信贷等一系列政策的长期培育,欧盟本身已经成为全球新能源产业的主要市场。但是,随着市场的开发程度不断升高,欧盟本身的市场容量正不断减少。如何强化其在新能源领域已获得的相对优势,并利用这一优势充分扩展国际市场,并将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上漂亮的数据是欧盟各成员国最为关心的问题。

中国的新能源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但是,发展的高速度并没有使中国摆脱装备制造能力和技术创新能不足的制约,为避免在新能源领域再次成为世界工厂,中国政府迫切需要技术的升级和研发能力的提升。而同时,中国也被视为全球最重要的潜在新能源市场。而且,随着各项激励政策的不断出台,这一市场正逐步显现出巨大的活力。

风能产业是中欧之间合作相对比较成熟的领域。欧洲是世界风电制造的重要技术供应商,目前世界风机的三大主要流派——双馈齿轮驱动技术、无齿轮直驱技术和混合驱动技术——都是首先在欧洲产生和发展的。中国目前30多家风电制造企业的原始技术均来自欧洲。在整机制造方面,维斯塔斯、歌美飒、西门子、安纳康、Nordex等一批世界顶级的风电制造企业,都已经以独资或合资的形式在中国安家。此外,欧洲的风电开发商,例如英国的RES、西班牙的安迅能、丹麦的DONG能源公司、爱尔兰的安翠电力等,都已经以不同的形式进入中国风电开发市场。随着中国“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坚强电网”建设的配合,中国风电将非常有可能实现到2020年达到1亿5千万千瓦的装机规模。而中欧企业在关键配件、电控系统、整机和电场开发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将随着市场的持续扩大而进一步深入。

在太阳能利用领域,近期中欧间在太阳能光伏领域的贸易摩擦将随着中国国内市场的启动而缓解。受金融危机和欧盟个别成员国激励政策变化的影响,全球光伏订单锐减。欧洲的光伏电池生产商由于制造成本居高不下,无法和亚洲及其他地区的电池厂家竞争而在危机中受到更大冲击。以德国Q-Cells为例,其2009年度上半年营收同比下降了36.8%,经营收益为-4,760万欧元。受此影响,德国光伏企业采取了一系列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激烈措施,如提起反倾销和Q-Cells的单方面宣布终止与赛维LDK的供货合同等。

事实上,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一国政府对本国企业的补贴、扶持和政策倾斜。启动中国国内的光伏市场为解决贸易争端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2008年底中国的光伏装机是14万千瓦,随着2020年2000万千瓦目标和国内具体补贴措施的出台,中国的光伏产业在未来10年内将有100倍增速的预期。摒弃短期的贸易争端,立足长远考虑如何更好地参与到中国的国内市场,将使中欧双方的光伏企业受益匪浅。

在生物质能发电领域,丹麦BWE公司是全球生物质发电技术的领导者,中国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和BWE公司于2006年起开始在秸秆发电领域的合作,通过引进吸收丹麦的层燃技术和循环流化床技术,国能集团已经建立了23家适应中国生物质资源条件的直燃电厂,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并在达到了微利经营。但是,中国的生物质资源存在着与欧洲不同的特征,除大规模生物质电站外,中欧在生物质领域的合作在下一阶段将有希望扩展到混合燃烧、热电联产、气化发电、成型燃料等对生物资源量和品质要求相对较低的系统。北欧国家,特别是丹麦、瑞典等国在生物质综合管理利用和分布式生物质能利用的经验将有机会进一步推动中国的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市场。

在生物质液体燃料方面,中欧特别是中国和丹麦之间的合作将很值得期待。世界两大酶制剂生产公司Novozymes和Genencor都来自丹麦,他们正引领着纤维素水解制乙醇技术的全球攻关。纤维素乙醇预计可以在2015年实现商业化生产,并在石油价格80-120美元/桶的条件下,实现没有补贴的商业推广。在中欧具体合作方面,Novozymes、中粮和中石化已经强强联手,在中国共同推广第二代燃料乙醇。此外,在纤维素同步水解发酵的研究中,中欧的研究机构间也进行着广泛的合作,譬如清华大学和牛津大学等合作进行的“多菌产酶同步水解分离发酵”的技术,就有大规模商业运用的潜力。(黄禾 中国-丹麦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综合政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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