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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反腐败的“战斗力”
吕 翎 · 时间: 2008-10-29 · 本刊记者 冯建华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而且具有很强的顽固性。

2008年10月,在中国政府纪念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的特殊日子,中国国家主席再次强调指出,10年来,中国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为此,他表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随后,负责反腐败工作的党内最高机构中央纪委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胡锦涛的重要指示,总结交流10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主抓反腐败工作的党内最高领导)在会议上表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将责任制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考察、培养、选拔干部的最高机构)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国政府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而且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必须增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战斗力,做到“敢战斗、能战斗、会战斗”。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中国查处发现了许多违规用人的案例。例如,河北省省长助理拉票、安徽阜阳市买官的两个县法院院长“带病上岗”、山东济宁市统战部一个副部长跑官等问题都受到了严肃查处。

2008年8月,李源潮在一次会议上曾表示,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为此,他还提出了四条具体举措,其中之一就是增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战斗力。

《意见》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的。《意见》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民主监督,防止用人问题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意见》还强调,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根据中央纪委的安排,从2008年起,中国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败工作,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其中,2008年的反腐败工作,将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金融、组织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2008年10月18日,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以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志华曾任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奥运场馆及北京市奥运期间数百亿美元的基础建设项目。

其实,刘志化只是近两年来遭到法律严厉制裁的高级官员之一。2007年7月,中国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了死刑。此外,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中共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等都遭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2008年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贾春旺在工作报告中说,5年来,高检立案侦查省部级干部35人、厅局级干部930人。

据北京《中国青年报》援引的权威资料统计表明,20世纪80年代,中国全国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者只有两人,违法犯罪的经济数额为几千元到两万多元;90年代上升为15人。2000年至200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70人以上,其人案数额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官员贪污腐败的最高司法机构)副检察长姜建初认为,大要案时有发生暴露出的最大问题,就是对“一把手”敢不敢监督、能不能监督、受不受监督。“你得有一个让人敢于监督的社会氛围。如果每个人办事都不送礼了,敢于直言,监督腐败的社会氛围就树立起来了。”姜建初说,“当然,这是反腐败工作的一个理想目标,实现还需要一个过程。

2007年5月,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这是中国第一次设立的国家级专门预防腐败的机构,充分表明了中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的重大决心。

2008年5月13日,中国有关部门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是非常坚决的,不仅要铲除腐败,还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姜建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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