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Francais | Deutsch | 日本语
热图推荐
印度将购苏-30
中国男模首夺冠军
黑人参选美国总统
首页>>> 中国视野>>> 社会
中国立法规范器官移植市场
本刊记者 冯建华 · 时间: 2007-02-08 · 来源:北京周报

对于中国器官移植市场,业内曾有一个流传甚广的形象比喻:急剧膨胀的中国器官移植市场,就像一条新建的高速公路,很多车突然涌了上来,可是却长时间没有红绿灯,也没有车道。

中国政府显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3月16日,国家卫生部发布了一项名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行政法规。在该法规中,中国首次明确规定“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同时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

这项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法规,填补了中国器官移植行业的立法空白,也使得该行业首次有了指明发展方向的“红绿灯”。

“这项法规出台不能说非常及时,但也到了不得不发布的时候了。如果再不发布,问题将变得不可收拾”。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陈大志博士对《北京周报》说。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网络专稿 更 多
因为我们在,世界不孤独
  “孤独症”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精神病医生Leo Kanner于1943年提出并确定下来的···
聚焦大团圆的亚冬会
八大关:中国最美丽城区
“世界癌症日”特别报道
本刊特稿 更 多
2007年第6期目录
2007年第5期目录
2007年第4期目录
编者札记
兰辛珍:中国股市进入健康发展期?
张志萍:给农民真正需要的
张志萍:开启绿色中国新时代
兰辛珍:自主汽车品牌之路有多远?
李宁:保护知识产权需要联手合作
点击更多
 
北京周报中文网络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电话:010-68996265
邮政编码:100037     电子信箱:cn@bjreview.com.cn
发行部:010-68310644 68995807 电子信箱:circulation@bjreview.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