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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制组破坏环境的行为引起强烈关注
· 时间: 2007-02-08 · 本刊记者 吕翎

 

影视旅游是一把双刃剑

“人们通常认为电影拍摄会带来经济上尤其是旅游方面的收益,但是有时忽略了拍摄也可能会带来环境污染的问题。” 云南省环保局副局长高正义说。

随着电影业的发展,中国已经建立了数个著名的电影城,许多风景区,也因为拍摄某某电影而名声大噪,带动了当地的旅游经济的发展。剧组有的是名人效应,需要的是人迹罕至的好风景;而拥有风景资源的地方缺的正是吸引眼球的宣传机会,于是,不少地方政府争相建造影视拍摄基地,大力发展“影视旅游业”。但看似“双赢”的局面背后,影视旅游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否真的像看上去那么美好?

好莱坞影片《海滩》在泰国普吉披披岛拍摄时,曾因破坏当地海岸生态系统而被当地环保主义者告上法院。如何解决垃圾问题?如何制订规章制度来管理剧组对景区的使用开发?最后的清理和恢复工作谁来承担责任?这是当地政府在发展影视旅游业的同时应该认真考虑的。

专家呼吁,用影视摄制来做“活招牌”是一把双刃剑,景区政府要警惕用生态环境换经济效益的短视行为,对剧组做好环保工作的规范和管理。

 

影视拍摄正在规范化

目前,如何避免影视拍摄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由中央电视台与日本的NHK合作拍摄的记录片《新丝绸之路》中《生与死的楼兰》一集的导演谷大象说,他们坚持进到罗布泊那片无人区,如今许多文化遗址再次被沙漠掩埋了。但是,对几乎看不到文物的遗址区,他们仍小心呵护着。 “每次大小便过后,我们都自己挖坑就地掩埋。即使是无人区,那片文化遗址也值得我们保护。有时缺水、缺氧,但是即使是在无人区,我们也放弃用车辆载着设备穿越,那样值得保护的遗迹,当然不能因为拍摄而再对其进行破损。”

北京故宫对于影视拍摄也有自己的规定。故宫博物院院办公室主任冯乃恩说,在故宫拍摄电影、电视以及其他大型活动都需要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征得故宫的同意,并提出拍摄或者活动计划。同时,拍摄单位还要将拍摄计划报送国家文物局进行审批。拍摄单位和举办者还必须制定文物保护预案,落实保护措施,小到如座椅脚与地面隔离防止磨损地面、电线铺设等细节。在拍摄期间,故宫的工作人员还将对拍摄单位和举办者的活动进行严格的全程监督。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说,“现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只是要求规划和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要做环评,像这种社会文化活动对环境造成影响我们该怎么办,还没有法律可依。希望今后立法能专门针对这方面有所关注,对此类行为出台法律进行约束。”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则认为:“坦率的说从现有的环保法的规定,对影视作品的制作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管理方面应该说是一个,也可以说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甚至也可以说是一个空白。”他还说,就目前中国的相关的环境的法律和规定,是可以适用于,包括影视作品在内的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建设活动。

别涛说,“这个事应该给我们带来的很多的启示,从环保部门来说我们应该要更多地做到的是主动的、提前的介入;另一方面就是作为国家主管部门,我们也要研究制订一些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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