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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权回收 中国严格把关死刑判决
· 时间: 2007-02-08 · 本刊记者 冯建华

 

近5年来,54岁的律师朱占平始终关注中国死刑审判改革的每一步进展。现在,他终于看到了希望。自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审判机构)收回下放到地方高级法院的部分死刑复核权,从此,中国所有的死刑判决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正式收回死刑核准权前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表示,伴随着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中国的司法体系要努力让“每个死刑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舆论分析认为,这意味着中国司法实践中,死刑判决将变得更为谨慎。

提起中国的死刑审判改革,不能不提起朱占平。他走入公众视野是缘于一次死刑辩护。2001年4月底,经过他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叫停了地方人民法院对一位名叫董伟的青年的死刑判决,而当时,这名罪犯已被押赴刑场,离行刑只有4分钟。这种“刀下留人”的场面很多中国人只在电影里见过,出现在现实生活中是他们没有想象到的,因而此案在当时的中国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可是,谁也没想到,4个月之后,这名罪犯最终还是被执行了死刑。

这让朱占平受到了很大的打击,甚至对自己的职业产生了迷茫,整整一个月,他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再接任何案子。然而,就在朱占平对自己的前途陷入迷茫的时候,很多人通过写信的方式,表达对他的支持。与此同时,一些知名法学专家也开始参与对此案的讨论和反思,后来经过媒体的介入,中国的死刑审判制度改革引起了社会最强烈地关注。

经过冷静分析,朱占平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中国死刑制度的不合理性。从2003年开始,朱占平又重新活跃了起来,成为了一名专职的刑事律师,开始更多地关注死刑案件。至今,他先后为6个一审被判死刑或很有可能被判死刑的杀人犯保住了性命。

“我们律师要做的就是,通过一个一个的案件,尽量实现慎杀少杀。” 在朱占平看来,死刑复核权的回收,预示中国政府对于死刑观念的一种变化,也体现了中国司法制度对于人的生命的尊重和对死刑更加慎重地使用。“这是我们许许多多的法律人共同追求的一个目标。” 朱占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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