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福利的不公平“内核”
“单位包费、福利供热”的传统供暖体制,是政府在职工货币性收入较低的情况下提供的一种实物福利,但是,在很多人看来,这一制度本身存在诸多不公平因素。一方面,能稳定享受“供暖福利”的只是吃“财政饭”的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和国有企业的职工,而对于一些私营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以及无固定职业的中低收入者而言,享受这项福利充满了很大的不确定因素。例如,有的是因为企业效益不好,根本无法为职工提供采暖费,有的是由于政策法规不“强硬”,企业故意不给职工交纳采暖费等。 另一方面,由于供暖补贴不足,造成低收入群体负担加重。据了解,在一些改革试点地区,政府采暖补贴只覆盖了不到一半的低保户(32%),他们是低保户中的极端贫困者,补贴幅度也只有采暖费的1/3多,加上单位的补贴,低保户仍然需要自付近一半(43%)的采暖费,需用近10%的家庭收入用于支付采暖费。而对于一些职业不稳定的中低收入户来说,他们的自付比例则更高,达到了79%,需要用13%的家庭收入支付采暖费。相比之下,中等收入户(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职工)采暖费自付比例只有5%,仅占家庭收入的6%。 对一般群体来说,供暖体制改革只是一个利益再分配及公平的问题;而对那些低收入群体来说,供暖体制改革则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温暖越冬。可是,从以上实际情况来看,职业不稳定的低收入户很可能却成了利益损失最大的群体。 “任何一项制度改革,应是朝着公平的方向迈进,这是目的,也是前提。如果将福利供热体制改革的基点仅仅放于‘暗补’变‘明补’,而利益分配、资源配置依旧,那么,这种方式的变更称不上真正的改革。”在湖南省邵阳县政府办公室任职的网络时评写手陆志坚认为。 “供暖改革首要的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有向他们倾斜的必要。”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孙凤呼吁。 供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因此,建设部把改革的最后期限定在今年冬季,这在孙凤看来,是一个“不应该有的紧迫的时间表”。此外,她还认为,政府推进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福利供暖改革,应该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只有广泛开展民意调查,才能由政府官员决定是否推进改革。 “如果改革的经济、社会成本增加,而且加大了不公平性,这样的改革有什么意义呢?” 孙凤对《北京周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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