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6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编队将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护航舰艇编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武汉”号、“海口”号导弹驱逐舰和“微山湖”号综合补给舰组成。图为“武汉”号驱逐舰和“海口”舰(资料图)。(CFP)
《北京周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他们在国外遇到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近年来,国际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对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有利,但不确定因素增多,2008年表现尤为突出。有两个重要的国际因素影响着在海外的中国公民和企业:
一是全球范围内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这场危机不但引发了一定程度的经济衰退,而且诱发了多种政治和社会矛盾。一些发达国家就业、移民、社会福利等矛盾突出,贸易保护主义、民族主义、排外主义势力有所抬头,使海外中国公民和企业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更趋复杂。如外国执法部门多次查抄中国公民经营的商铺和货物,部分在外中国企业受到敌视和排斥,涉及中国公民的刑事案件增多,汇率震荡、外方业主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导致中国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收到侵犯等。
二是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安全形势空前复杂。非洲、中东、中亚等地区一些国家,如乍得、刚果(金)、格鲁吉亚等国相继发生武装冲突,泰国、阿富汗、巴基斯坦等中国周边国家政局动荡,殃及在当地的中国公民和企业的安全。另外,恐怖主义、索马里海盗劫船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格外凸显。2008年较为突出的案件是9名中国工程人员在苏丹遭绑架导致5人死亡,7艘涉及中国公民的船只在索马里海域遭劫持。过去国际恐怖组织针对西方国家目标发动的袭击间接殃及中国公民和企业,而现在却在直接威胁他们的安全。
除此之外,随着中国赴国外留学、旅游人数的增多,他们受到人身伤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遭遇不公正对待等案件也有增加的趋势。
《北京周报》:针对这些问题,外交部从开展了哪些工作?
外交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2006年5月29日,外交部在领事司首次设立了专门协调处置领事保护工作的领事保护处。一年多以后,随着走出国门的中国公民和企业数量急剧增加,领事保护的工作量持续攀升。外交部进一步整合资源,于2007年8月23日将领事保护处升级为领事保护中心,以提升其行动能力。
当前,每年“走出去”的中国公民数量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08年1-11月已达4200万人次。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和驻外使领馆要处理的领事保护案件量也在日益增长。自2006年至今,每年都在3万起以上。
在处置案件的同时,外交部还不断强化中国公民海外安全意识,加大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2008年7月,外交部联合有关使领馆和地方政府外事机构开展了“海外安全宣传月”活动。宣传月以“海外公民平安迎奥运”为主题,结合2008年插图版《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及专题宣传折页的发行,于奥运前夕在国内外同时展开,取得良好效果。宣传月期间,外交部还与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世界知识》等73家媒体合作,通过接受采访、撰文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海外平安理念深入中国公民人心。
外交部网站(www.mfa.gov.cn)也是领事保护知识的重要宣传平台。2008年及时发布各类海外安全预警信息500多条,既有相关国家和地区安全状况的最新动态,也有最新的出入境规定等。目前这一平台正在酝酿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将实现“一站式”出国信息提示,方便公众便捷而全面地了解前往国家的风土人情、社会状况和最新安全信息。
此外,外交部对国内外领事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积极推进领事保护立法,这些也是纵深加强预防性领事保护的重要举措。
《北京周报》:成立一年多来,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的运行情况如何?
2008年,领事保护中心妥善处理了数十起重大领保案件,包括乍得200多名侨胞撤离案,中国公民在苏丹、索马里等7国被绑架劫持案,中国劳务工人在俄罗斯、毛里求斯、阿联酋等35个国家的劳务纠纷案,中国公民及留学生在南非、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遇袭被害或遭遇意外,接回3400多名滞泰中国游客,救助在孟买恐怖袭击事件中受困的中国公民等案件,以及台湾同胞在马达加斯加海域遇险,香港同胞在缅甸热带风暴中失踪等十余起涉及港澳台同胞的领事保护案件。
《北京周报》:在领事保护工作中,领事保护中心是如何同驻外使领馆开展前后方协调的?
作为国内处理领事保护案件的“总后方”,领事保护中心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牵头协调。协调中央和地方、国内和国外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分工和协作,整合资源和各方力量,第一时间、最大限度确保海外中国公民和企业的安全。
协调的效率和质量事关领事保护工作的成效。保障协调成功的是机制。领事保护中心开展工作依托的主要就是2004年国务院建立的由外交部牵头的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由有关国家部委和军方在内的26家成员单位组成。每逢发生重大突发海外安全案件,该机制均会在第一时间启动。在此制度下,外交部内部、各驻外使领馆及相关地方还分别从不同层面建立、完善了涉及海外中国公民、机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另外,外交部还通过双边定期磋商、紧急交涉、派出特别代表或政府工作组等形式,敦促有关国家采取措施,切实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