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英文新闻周刊日本語 Deutsch Français English 中 文
首页 >> 时事 >> 正文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李宁  ·   2018-03-16  ·   来源:中国网
标签:两会;依法治国;时事
打印
纠错

  近日,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继党的十九大报告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重要场合,再一次作出这一重要表述。那么,如何做到三者的有机统一呢?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其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党代表工人阶级实施政治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目的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人民当家作主,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这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人民利益的广泛性,要求有一个代表人民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在实践中创造和发展各种民主形式,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担当此重任,离开了党的领导,是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的,那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我们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同中国的国情相结合,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根本利益,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的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力量源泉和重要保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包括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建设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归根到底是推进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实践。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三大建设和改革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实践形式,也是创造人类文明的基本实践形式。因此,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各项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优势,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行领导的重要特点。只有坚持三者在实践中的统一,才能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从而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作者系中央党校科研部研究员、博士)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 订阅服务
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2000-2018 北京周报中文网 京ICP备0800535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860


本网站所刊登的来源为北京周报及北京周报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北京周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