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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律援助:艰难中成长
· 时间: 2007-04-13 · 本刊记者 冯建华

郭建梅一直很忙,12年过去了,这位创办中国首家民间妇女法律援助机构的女律师,依然保持当年“创业”时的激情和干劲。

前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是郭建梅心目中崇拜的“偶像”。在这位同样有着强烈事业心的女律师看来,她与希拉里有着相似的教育背景和从业经历。当然,更让她高兴的是,她与自己的偶像有过几次“亲密接触”。

最近的一次是2007年3月14日,地点是美国首都华盛顿肯尼迪中心。当天晚上,作为全球8名获奖者之一,郭建梅由于在倡导法律改革和推动妇女法律援助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获得 “2007年全球女性领导者奖”(Global women’s leadership award),评奖方是美国知名国际妇女权益组织--“重要之声”(Vital Voices)环球伙伴关系。而她的颁奖嘉宾正是自己的偶像希拉里。

然而,回想过去,在坚守梦想的道路上,郭建梅认为自己是“孤独的理想主义者”。也许正是由于开拓事业的艰辛,如今的郭建梅更能敏感而真切地感受到中国法制环境的细微变化。

“尽管目前还面临一些困扰和束缚,但与过去相比,现在民间法律援助机构的生存处境好了很多。” 郭建梅说。

艰难成长

1983年,郭建梅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先后在国家司法部等政府机关工作,后来到了一家官方法律杂志当记者。1989年,郭建梅参与中国首部《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组,在调研过程中,她跑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的29个,对中国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调查。

1995年,郭建梅参与了当年在中国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一次妇女权益保护论坛上,经国外法律界人士的询问,郭建梅才知道中国当时没有一家对妇女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这对长年关注妇女法律权益的郭建梅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刺激和触动。

“这次大会给我的震撼特别大。” 郭建梅说,长年在政府机关工作,让她感到没有太多的自由空间,常常有“找不到自己的感觉”。可是,这次大会却一下子把她“激活”了--她萌生了一个念头,决心在中国创办第一家民间妇女法律援助机构。

满怀激情之下,前途正被看好的郭建梅彻底辞去了体制内稳定的“铁饭碗”,没给自己留任何后路。此时,郭建梅已是一个八岁女孩的母亲,家庭并不宽裕。

“这在当时真是一个‘壮举’,很多人包括我的父母在内,都认为我疯了,对我新的选择更是不看好。” 郭建梅回忆说。

1995年12月,郭建梅创办的民间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在一家地下旅馆租了两间房挂牌成立了。次年3月,中心正式运营,当时只有七八个人,其中,包括郭建梅在内,只有4名专职律师。

此时,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还只是处于倡导起步阶段,非政府组织(NGO)在当时的中国更是一个新鲜事物。因而,郭建梅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筹集资金难度很大。经过努力争取,美国福特基金会给中心提供了4万美元的启动资金,条件是一年至少代理50个法律援助的案子。

郭建梅回忆说,中心成立时,为了节省开支,她只得印了5000份小宣传单,然后以较低的劳务费雇一些大学生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在她看来,这种推广手段比商业广告成本少多了。然而,让郭建梅没有想到的是,她最大的困难并不是经费和人员,而是来自于当时社会环境、舆论的压力:很多同行认为她是为了成名,有些人认为她是能力水平低下,找不到案子代理才“沦落”到如此境地。

“当时中国没有出台法律援助和NGO的任何法律规定,相关政府部门很不理解我们的做法。说实在的,我也不知往哪走,处于一个困惑的探路阶段。” 郭建梅说。

但是,凭着自己的经验判断,郭建梅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她成立的民间妇女法律援助机构一定有“市场”。中国妇女虽然在宪法地位上早已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地位,但事实上妇女特别是经济贫困的妇女在当时还属于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在这些人之中,想寻求法律援助而不得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果不其然,中心正式运营后,求助的电话和信件像潮水般涌来。中心最初确定的援助标准是,只要当事人贫困,而案件又典型的,均予以接受。面对一张张求助的面孔,郭建梅内心焕发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身上似乎充满了无尽的力量。

可是,一旦到了实际工作阶段,郭建梅才知道面临取证难、不被外界信任等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最让她难以接受的是,连法院系统的个别法官对法律援助也是抱着一种蔑视的态度。郭建梅至今还记得她早期援助的一次经历:

在带一位援助对象去法院上诉时,法官以教训的口吻对郭建梅说:“你是律师吗?你怎么给这种人代理?你是找不来案子吧?就她,能给你多少钱?”庭审阶段,这位法官甚至没有给郭建梅应有的宣读代理词的时间,便草草结束了审判。结果可想而知,郭建梅以败诉而告终。走出法庭后,遭受冷遇的郭建梅失声痛苦起来。

更糟糕的是,中心成立早期,接受的法律援助案子以败诉居多。“当时感觉法律援助实在太难了!” 郭建梅直言。

由于工作难以开展,中心成立一年后,四名专职律师中走了两个,郭建梅感觉内心的支柱几乎崩塌了。“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当时我真的也快坚持不下去了。” 郭建梅说。

对于早期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创办中国第一家未成年人以及农民工民间法律援助机构的佟丽华也深有感触。律师出身的佟丽华,本有着非常可观的经济收入。可是,从事民间法律援助工作以后,最困难的时候,他甚至到了变卖房产的地步。

“刚起步的时候,我们有过非常艰难的时候,我们只是靠身上的社会责任感挺过来的。” 佟丽华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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