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市民发现,曾经被媒体广为报道的、已开始铺轨的“奥运支线”地铁工程在后续报道中只被称作“地铁8号线的一段”。 原因其实很简单: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要求,“奥运”、“奥林匹克”等专用名词属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范畴,故此,尽管全长4.398公里的地铁“奥运支线”穿越规划中的奥林匹克公园地区--这里集中了十多个奥运比赛场馆和奥运村,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地点“国家体育场”就位于其中心位置,但这一服务于奥运会交通工程,其名称最终还是被改变。 毫无疑问,当奥运圣火即将抵达北京之时,北京奥运标志与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确立保护体系
当工商部门给北京的温家面餐厅送达处罚通知书时,这里的负责人一下子懵了。“这家餐厅在餐巾纸上使用了‘祝愿2008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的字样,却没有取得奥组委的授权,因而我们认定,它构成了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的行为。”北京市海淀区工商监督管理局商标科副科长张德金解释说。 店长高晓雨回忆说,“我们当时觉得挺冤的,因为我们是真心祝愿奥运成功啊!经过工商局一一讲解,我们才明白了‘错’在哪儿。” “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是指所有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它创作成果所享有的专利权利,这些受法律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凝练地概括了奥林匹克运动在长久历史中积累下来的无形资产,是奥运的信誉基础和社会价值精华。”在采访中,温家面餐厅一位店员像“背书”似地说道。 每届奥运会的侵权问题都会让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主办国感到头疼。“很难想象,一届因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不力而伤害‘五环’利益的奥运会,能够成为高水平的奥运会。”第29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表示。 据他介绍,2001年7月13日申奥成功时,以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作为明确目标的北京便在主办城市合同中承诺了“确保做好奥林匹克标志、徽记和吉祥物的法律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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