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imer cet article

Commenter cet article

 
English | Français | Deutsch | Español | 日本語
北京周报中文>>> 今日要闻
创业板IPO规则结束征求意见 聚焦7热点
· 时间: 2009-05-22 ·

 

热点五:创业板实施增、减持1%事后披露制度

《上市规则》指出,为了规范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为,避免因股东、实际控制人大量集中出售股份对二级市场交易造成巨大冲击,借鉴海外市场及中小板经验,创业板实施增、减持1%事后披露制度。

即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热点六: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明确防范新股上市暴炒风险

为防范新股上市首日暴炒风险,上市首日公共传媒传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将对公司股票实行临时停牌,并要求公司实时发布澄清公告。

为了防范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过度炒作风险,创业板从信息披露监管方面进行了强化:

一是要求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发行人应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包括报纸、网站、股票论坛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或传闻,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在上市首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提示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二是上市首日公共传媒传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将对公司股票实行临时停牌,并要求公司实时发布澄清公告。

 

热点七:创业板执行现行保荐制 调整个别不适条款

证监会发言人近日表示创业板将执行现行的保荐制度。此外,对创业板不适用的个别条款做适当调整,以切实发挥保荐人在创业板市场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

该发言人表示,根据创业板市场建设总体安排,考虑到创业板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管理、业务组织和协调等方面与主板总体一致,保荐的原则、理念和内容也与主板没有明显差异,创业板执行现行的保荐制度。但考虑到创业企业的特点及其对保荐业务的独特性要求,为更好地发挥保荐制度的作用,强化市场约束和风险控制,对《保荐办法》进行适当修改,一方面加强保荐人对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责任;另一方面,对创业板不适用的个别条款做适当调整,以切实发挥保荐人在创业板市场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上一页   1   2  

今日要闻 更 多
威州重建新思路:减震、节能、环保
  在汶川重建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特别重视减灾防震体系建设,因为地震以后公众最关注的是安全。”近日,中国外文局赴汶川采访组在威州镇采访时,广州援建前线工作组工程协调部部长徐明贵告诉记者说
世界经济论坛新闻资料
关注主权债务危机问题
金融监管改革或成讨论焦点
中国援海地第二批救灾物资启运
奥巴马国情咨文:“二次刺激方案”成焦点
本刊特稿 更 多
2009年第51期目录
2009年第50期目录
2009年第49期目录
2009年第48期目录
编者札记
文物归宿的本质
达尔文的财富
为了更好的保护
从体育大国走向体育强国
期待电子商务的春天
点击更多
 
北京周报中文网络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电话:010-68996265
邮政编码:100037     电子信箱:cn@bjreview.com.cn
发行部:010-68310644 68995807 电子信箱:circulation@bjreview.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