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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垃圾分类成为习惯,守护家园碧水蓝天

唐华  ·   2019-06-24  ·   来源:中国网
标签:垃圾分类;环境保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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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也在迅速增长,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相关统计显示,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已从1979年的2508万吨增长至2018年的2.26亿吨左右,远高于我国人口增速。而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大量堆积,还会发生意想不到的灾难。去年7月,云南昭通曾发生一起垃圾山坍塌,致两名少年被埋丧生的不幸事件。同时,民众尚未普遍形成垃圾分类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垃圾处理的难度。因此,尽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刻不容缓。

  6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推广垃圾分类,重在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拉开了我国垃圾分类收集的序幕。近20年过去了,这项工作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居民没形成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混装在一个袋子里扔掉;街巷、小区内的垃圾桶,徒有垃圾分类其表,环卫车辆来了,还是习惯性地混装在一起拉走。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作,前端的分类投放和清运沦为形式,就会给后端的无害化处理增加沉重的负担,也会影响到资源的循坏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能光靠教育引导,所谓知易行难,从理念认识到真正落实到行动并长期一以贯之,还需要有制度护航。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表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企业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从制度层面解决过去对个人只有鼓励和倡导,没有约束和强制,导致垃圾分类工作的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的问题。同时,还要运用经济杠杆倒逼垃圾清运企业放弃“混装混运”的做法。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需要调动社会基层治理单位的主动性。推动垃圾分类,光靠行政执法部门是不现实的。应该以社区为单位,发挥基层治理单位社会动员能力。一方面,通过各种形式的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让垃圾分类成为社会共识;另一方面,给予社区监督管理的责任和权力,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强化监管,从而将垃圾分类制度真正落地。

  中国梦承载着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光明前景,寄托着中国人民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离不开绿水青山的生态依托,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希望有更多的人行动起来,积极践行垃圾分类,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作贡献。(作者系中国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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