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好
在中国,传统上养老都是家庭的责任。然而,如果不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和长期照料服务,在生育水平偏低、家庭日益小型化、独生子女不断增多、老年人照料负担加剧的情况下,家庭再沿用传统的养老方式,必将形成极大的社会问题。
那么,在养老方面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呢?
首先要大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老年保健与福利制度和社区照料体系。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社区照料服务避免了大量老年人住在养老机构里,使老年人尽可能长时间地生活在自己的家里,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2005年底,中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19.5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近8500个。
其次应该完善保护老年人的各项机制,逐步消除对老年人的歧视、虐待和暴力。特别是立法保护老年人在就业、医疗、服务、教育等各方面的权益,例如美国国会于1967年通过了《禁止在雇用中利用年龄歧视法案》,禁止仅仅从年龄上判断工作能力,有效地保护了年长劳动力和低龄老年人不会因为年龄大而失去工作机会。建国以来,中国在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福利与服务、老年卫生、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老龄产业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近二十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
第三,为了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必须促进老年人更加积极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通过推迟退休年龄鼓励老年人继续就业;通过终身教育使老年人生活充实,通过鼓励志愿者活动及老年团体活动使老年人继续在社会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以健康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组成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德育行动、宣讲行动、监察行动、护苗行动和关爱行动,帮助青少年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目前该计划已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展开。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中国老教授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等全国性老年社会团体已发展到13家,分会遍及全国各地。其中中国老教授协会和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个体会员数量超过65万人。
此外,还要注重建立更加和谐的代际关系,加强代际之间的团结。积极树立老年人的丰富多彩的正面形象,转变老年人就是负担的过时观念,强调老年人与子女的互助关系。美国、英国、日本经常在大学涉老专业学生中开展“体验老年”活动,学生通过穿上特殊服装和辅助手段模拟自己70多岁时的老年状态,从而更加理解老年人的现实处境,更加尊重老年人和周到地为老年人服务。中国政府一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各地普遍设立老人节或敬老日,在每年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和本地敬老节日期间,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和敬老活动。中国还将敬老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课程,在青少年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把青少年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弘扬敬老养老的社会风尚。
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单靠政府来解决所有老龄问题,因此必须加强政府部门与私营机构、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老龄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购买服务提供给老年人,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另一方面,鼓励私营和非营利机构建设适应多种老年人需要的养老设施和提供社区上门服务。目前我国已有公办的养老机构近4万个,社会办的1700多家,共有床位150万张左右。
通过积极准备和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国完全能够承受住人口老龄化的考验,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服务体系,特别是农村的养老保障和医疗制度,使老年人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的威胁,过上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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