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李丽报道:尽管即将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企业来讲意味着企业所得税税率从15%增加到25%,但在华投资的外资企业,包括享受待遇的港澳台企业,并不会因此而财务压力陡增和竞争力下降,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3月9日的专场记者招待会上表达了这种观点。
金人庆部长说根据财政部的初步测算,外资企业增加的税收负担总量每年将是410亿。但是由于新税法中规定的五年过渡时期,每年仅仅增加80亿人民币。“我想对于外资企业,包括享受外资待遇的港澳台企业来讲,和他们丰厚的利润相比,这个负担对企业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他们投资的积极性,”金人庆如此回答记者的提问。
此外,金人庆还谈到了外资企业不必担心的另外一个因素,新税法中仍旧包含了一些产业优惠政策。主要有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税收优惠税率,因此对在上述两个领域内的外资企业,税率的增加是5%和0%。
在记者招待会前一天金人庆向全国人大所做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法》的说明里,他谈到了新的25%的税率的确定依据之一是“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地区)的税率水平。” 他在讲话中援引的数据是: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草案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供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
金人庆部长预计如果这部新的法律能在本次人大会议上通过,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在记者招待会上,金人庆还证实了中国即将成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消息。新的公司将类似新加坡的淡马锡,“进行外汇的投资管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使外汇经营有更多的盈利和效益”。筹建中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成立后将会由国务院直接领导。中国政府此举旨在把正常的外汇储备和外汇投资分开来管理,正常的外汇储备继续由外汇管理局来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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