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的组织、策划和协调下,7月26日,康师傅、统一、白象等10多家中国知名方便面企业对其产品价格进行了上调,最高提价幅度达到了40%。方便面企业统一提价行为,在中国消费者中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些消费者和律师以方便面涨价涉嫌违法向国家发改委提起投诉。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告,认定这次方便面涨价是“串通”行为,违反了《价格法》有关“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有关“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规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此国家发改委要求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立即改正错误,公开向社会作出正面说明,消除不良影响。
国家发改委的通告发布后的第二天,方便面价格又都回落到了涨价前的水平。一场行业协会发起并组织的方便面涨价“闹剧”就这样结束了,然而在中国市场经济已经逐步走向完善的今天,这场“闹剧”却给人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反思的问题。
行业协会为何成为帮凶?
在中国,行业协会的职能,主要是行业服务、行业自律,包括促进和直接参与相关行业国家法律与政策的起草、论证;制定行业技术标准,敦促国家行政机关公布实施;参加行业统计分析、预测分析;开展全行业的技术改造更新活动;发挥行业优势,参与信用建设;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保护业内人员的基本权益;推进网络电子化;对会员企业进行法律援助;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等。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许多专家学者都表示了这样的看法:世界拉面协会的做法却完全脱离了行业协会的职能,沦为了扰乱市场秩序的“帮凶”。
国家发改委在调查后认定,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并印刷会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同时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这些行为是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立法滞后导致行业协会行为缺乏规范约束。”北京市律师董珵晓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用法治的手段来弥补行业协会的种种缺陷。”
董珵晓认为,中国现有的行业协会立法已经远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现行规范民间组织的法律法规,主要是1998年修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同时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除此之外,还有民政部的规章与各地的地方性法规,但从这些法规规章来看,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对行业联盟的布局规划、资格认证、监督管理等诸多问题缺少统一的协调,导致行业联盟的运作与活动失于控制,缺乏规范。
“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立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法律层面规范行业联盟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义务,必须明确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哪些行为需要接受何种法律限制,哪些行为是法律所倡导的,以及不同违法行为所承受的不同惩罚等。”董珵晓说。
董珵晓认为,只有用法律来监督行业协会的行为,行业协会的行为才能得以健康,才能自律。
除了行业协会的立法缺失,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的管理不到位也是行业协会行为得不到监督管理的一大弊病。
在中国,行业协会必须在民政部登记注册才合法,但是我们在采访中发现,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竟然是个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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