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面临压力
农村信用社是目前中国农村地区主要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合伙制的归集体所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只有信贷机构,没有一般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机构、人力资源机构等。但其可以开展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和中间业务。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为5.89%。
中国当前有32000多家农村信用社,过去承担着一种半商业性、半政策性的任务,由于政府一再强调农业的重要性,所以压给农信社不少政策性任务,资金价格也一直压得比较低。由于行政干预方面的原因,许多农信社都有经营不善的问题,不良贷款比例较高。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为5.89%。2005年6月末的不良贷款率为17.54%。
在村镇银行试点期间,农村信用社的影响可能不大,由于农村信用社不能满足农村融资的需求,而试点村镇银行正好是个补充。但是一旦村镇银行推广后,直接面临压力的就是农村信用社。
虽然对村镇银行而言,农村信用社具有先入为主的优势,已经在农村地区建起了机构网点,并对支农的力度和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农信社资本充足率低且有很大一笔不良贷款,好像背负着过重的包袱,在机制灵活、业务活泛的村镇银行面前,很可能会遭遇竞争上的失利。
“部分经营不佳的农信社破产倒闭将在所难免。”由中国财政部主办的《财经时报》上发表的文章这样认为。
杜晓山认为,除了农信社外,民间借贷也会受到村镇银行的影响。近几年,民间借贷发展异常活跃。由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需求,资金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使区域性民间借贷行为及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必然。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戚、熟人朋友之间居多,无需抵押、担保手续,最多一张借条即可解决问题,有的仅仅是口头约定,这相对于银行复杂的借款手续来说,显得简便、快捷,因而受到难以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和提供抵押物的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民的青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显示,浙江省的民间借贷规模大约在1400亿元人民币左右。但由于民间借贷存在借贷行为不规范、借贷手续不完善等缺陷,又缺乏政府及监管部门的适当引导,容易造成影响金融秩序、引发经济纠纷、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等不良后果。
“这部分资金极有可能转而投资村镇银行。”杜这样认为,“这样不但可以使其借贷合法化,而且可以减少影响金融秩序的民间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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