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对于中国金融业来说,是不寻常的一天。早在5年前就为这一天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根据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 2006年12月11日以后,外资银行在中国具有完全的市场准入,允许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这标志着从这一天以后,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了。 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这是金融业三大支柱行业。保险业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对外开放了,而证券业,已经在入世承诺的基础上实现了开放。 “银行业的对外开放,使得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彻底国际化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刘富祥说。
实际开放程度比入世承诺要快
在刘富祥看来,目前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程度,不只是完全履行了入世时的承诺,而且已经大大超出了入世承诺的程度。 刘富祥介绍,根据中国加入WTO时对银行业的承诺:自2001年12月11日起,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向所有客户从事外汇业务,无地域限制。人民币业务先放开上海、深圳、天津和大连;入世一年内,开放广州、珠海、青岛、南京和武汉;两年内,开放济南、福州、成都和重庆;三年内,开放昆明、北京和厦门;四年内,开放汕头、宁波、沈阳和西安;五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入世两年内,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五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具有完全的市场准入,允许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 而实际上,2001年中国已经全面放开外汇业务,2003年12月,中国已经允许外资银行对中资企业开展人民币业务,有13个城市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同时,中国金融业开放还做出了一些超出承诺范围的开放,包括:将单个外资参股中资银行比例从15%提至20%。减少外资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的档次和数量要求。允许外资银行从事衍生品业务和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托管业务等。而且截止到2005年12月,人民币业务的开放地域已扩大到25个城市,其中西安、沈阳、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比承诺的时间表提前开放,人民币业务对象也由外企、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扩大到内资企业,已有25家外资银行向20家中资银行投资入股。 在保险业方面,除了不得从事法定保险业务和寿险公司外资股比例不超过50%的限制以外,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已无其他限制,基本实现了对外开放。 在证券业方面,中国政府原本很谨慎,对WTO承诺的开放程度有限,主要是:允许外国证券机构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进行B股交易。允许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入世第一年,外资可持合资公司33.33%权益;三年后,可增至49%权益;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33.33%。合资证券公司可承销A股、B股和H股、政府债券和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中国入世三年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可参与A股市场交易。 而中国证券业实际开放进程是,中国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资直接参与中国国内股市场的机会。截至2006年10月27日,共有51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总额度已经达到126亿美元。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50多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资基金公司的数目迅速增多,占了基金管理公司近一半数量。尽管此前外方在合资基金中的持股比例最多也就是33%,但是外方基本上都掌握了合资基金公司的管理权。此外已经有7家合资证券公司,可承销A股、B股和H股、政府债券和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外。 曾亲自参与了加入WTO谈判的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周正庆表示,中国加入WTO以后,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力度是空前的。在包括金融在内的诸多重要服务部门,中国严格履行了加入承诺,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准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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