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清华的最近一次无本生意是在年初的时候做的。 在那单生意中,因为同行竞争者报出了零利润的价钱,逼的他不得不也用成本价向国外合作商出口了一批布艺产品,自己一分钱都没挣到。 徐坦言,他曾经历了好多次这样的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的打击。而为了保住市场,他还不得不做这种无本买卖。 徐清华是浙江一家纺织品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板。已经从事了近10年的纺织品出口贸易生意。 因此当他听说商务部起草的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即将出台时,他表现的异常高兴。因为从今年5月起商务部为之开始征询意见的时候,他就一直在关注这一规定。 “这一规定可能会对目前存在的恶意低价出口行为起到遏止作用。”徐说。 徐介绍,这几年中国出口商品数量增长很快,然而其中的竞争也很激烈。同行为了占有市场分额,挤掉竞争对手,经常向国外采购商恶意的低价出口商品。 不只是纺织业,在中国对外出口的大部分商品行业中,都存在不正当的低价出口行为,比如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以及资源性的产品等等。中国商务部将这种不正当的低价出口行为视为违法行为。 据商务部介绍,即将出台的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对出口企业的低价出口行为做出了明确限定,凡是在中国境内生产、制造或加工、装配,原产地为中国的出口产品都是被调查的产品。出口价格平均水平低于调查期内同一产品加权平均成本的差额大于2%的就被认定为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 一旦企业被认定存在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不仅将对企业处以3万元以下人民币罚款,对企业法人处以3万元以下人民币罚款,被调查产品还将被处以12个月内不得出口的惩罚。
多数企业是不正当低价出口竞争的受害者
“在这种不正当低价出口竞争中,许多人的眼睛总盯着商品落地国企业是否受到了影响,但是很少有人关注真正受到伤害的国内企业。”在北京曾经从事出口贸易生意的李海明说。 李曾经从事的是服装出口生意。李的公司没有服装生产车间,但却有对外贸易出口许可权,专门为那些没有出口许可权的企业出口商品。2005年初的时候,和他合作一向很好的外国采购商拿着一份报价更低的合同来找他,这是广州一家服装企业给出的价格,一套纯羊毛料的西服只要13美元。这让李吃了一惊,因为这个价钱在他运营中连成本价都不到。李不得不退出了服装出口生意。随着李的退出,和他合作的国内服装企业受到了很大影响,有一家甚至关门了。 “不正当的低价出口行为,首先带来的就是出口秩序的混乱。”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丹辉说。 杨丹辉介绍,2002年到2005年中国曾经出现过竞相压价出口的“羊毛大战”、“蚕丝大战”。2004年,中国稀土产品出口量是1990年的9倍,而平均价格却下降46%。中国淡水珍珠的年产量占全球95%,收入却不足10%。 杨丹辉介绍介绍,一开始,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是出口低价竞销的主角。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技术水平较低,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缺少开拓市场的有效手段,更多地倚重价格竞争。同时,一些中小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环保、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并借此获得了更大的成本优势,加之很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自营进出口的时间不长,急于打开国际市场,为了拿到订单,部分企业甚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口。 外商投资企业也是低价出口竞争的主要参与者。由于外商企业在中国享受优惠政策,加之中国的劳动力、原材料、土地等投入相对其他国家来说都很低,这降低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成本,使其能以更低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同时一些外商利用中国资源开采成本低、出口限制不严等漏洞,在中国开采、加工并大量低价出口资源性产品,进一步加剧了资源产品出口的低价恶性竞争。 这种恶性的出口竞争对中国来说,最终产生了两个结果:一个是高速的出口增长背后却是企业微薄的利润,并且还引来了倾销的‘罪名’。第二个是国内企业在这种恶意竞争中互相厮杀,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很多企业更多的顾及了成本和利润,而无暇顾及技术投入进行自主创新,危害了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的荣处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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