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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今年6月国务院就明确表示,建立滨海 “金融试验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的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滨海新区将会争取到其他城市难以企及的优惠性发展空间,这也激起了国内外金融机构抢滩滨海新区、尝试金融创新的热潮。 对此,滨海新区管委会投融资局局长陈昉感触颇深。“以前是管委会竭力邀请金融机构到滨海新区来设点,而现在则是这些金融机构主动来考察。”陈昉说,“这些金融机构眼光非常敏锐,他们都是想利用滨海新区优惠的金融政策,抢夺先机,谋求自身的发展。” 汇丰银行天津泰达支行行长熊伟也认为:“在金融界,优惠的政策一旦实施起来,无论是在业务品种的创新上,还是在大中小型各类客户资源的拓展上,都会跑到其他城市的前头。”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到今年9月天津滨海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达到413家。 9月9日,天津市市长戴相龙首次对媒体披露了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开展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创新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外汇管理改革这四个方面。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滨海新区不仅要吸引投资,最重要的是改善融资环境。”滨海新区的决策层不止一次的阐述这个“滨海理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曾尖锐地指出,公开发行、上市几乎成为众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融资的唯一选择。这一现状既不符合普遍的国际经验,也严重制约了自主创新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的事实。 中国人民银行塘沽分行行长付连元认为,针对中小企业融资上的困难,要在发展直接融资上做文章。 为了支持滨海新区的发展,国家也从政策方面促进滨海新区的直接融资。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透露,一是今年3月批准新区率先开展产业投资基金的试点,基金总规模200亿元,首期规模50亿元人民币。基金将投资于现代制造业、能源、基础设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等方面。二是利用企业债券推动滨海新区金融建设,去年底批准了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用于天津轨道交通建设。三是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奖励办法,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通过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奖励办法,吸引社会各界组建创业投资基金,可以有效缓解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扩大中小企业资金来源。 吴晓灵对滨海新区未来的融资前景充满信心,她认为“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确定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有条件在股权融资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融资方面走出新路,使落户滨海新区的高新企业享受一流的融资服务和金融环境。”
开展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 滨海新区依托其特殊的“金融试验田”身份,还将首先拉开混业经营的帷幕。 混业经营是当今世界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也就是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互相渗透,起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抵御金融风险的作用。 目前我国金融业总体还处于分业经营状态。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郭田勇说:“金融市场的分业经营其实就是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的分业经营。” 在长期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冲突日益增多。分业监管的模式以监管权力划分为特征,这种模式变相割裂了统一的市场。 8月28日,渤海银行董事局副主席梁菁菁在其滨海新区分行的开业仪式上明确表态:“国务院对天津滨海新区有特殊优惠政策,渤海银行要成为综合经营的试点。” 于今年2月开业的渤海银行,注册资本金50亿元人民币,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拥有25%的股权,是第一大股东。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渤海银行唯一的海外战略投资者,持有渤海银行19.99%的股权,是第二大股东,投资大约1.23亿美元。截至今年6月30日,渤海银行存款余额达到24.9亿元;贷款余额达到43.9亿元;总资产达到75.3亿元,各项业务呈加速发展态势。 “下一步我们准备在投行方面有所发展,进军保险可能是再下一步的考虑。”在梁菁菁描述的渤海银行战略规划图中,先商业银行、再投行、后保险的混业经营路径,已经十分明确。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钢明认为:“中国目前是一方面银行资金积累很多,另一方面资本市场资金不足,而混业经营可以在增加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效率上走出一条路来。天津滨海新区作为一块金融试验田,将在这方面率先做出突破和积累经验。”
创新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 虽然已经有413家金融机构入驻滨海新区,但天津证券业协会会长杨蔚东表示,在新区落户的金融机构大多是经营传统业务的商业银行,新区内尚无期货市场、投资银行、产权交易中心、信托机构等新型金融机构和市场。他认为:“天津进行金融改革创新,立足于对现有金融企业进行改革,增强服务功能和竞争力,而不是多建新的金融机构。” 戴相龙市长表示,将利用天津现有金融机构和有些金融机构转轨之际,组建主要为中低收入者买房提供贷款的住房信贷银行。两年前出现在天津的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目前仍是中国唯一一家住房信贷银行,在这里贷款买房享受的是目前最低的利率,而且不随利率调整的变化而变化。 要获得这家银行的贷款,首先要进行储蓄,当储蓄的资金达到贷款金额一半的时候,就可以获得全额贷款。目前这种业务只能在天津开展,只要你在天津买自住商品房,不论是外地户口还是天津户口,都可以申请。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有两个贷款产品,一个利率是3.3%,另一个是3.9%,都远远低于中国其他银行的贷款利率。” 目前,五年以上的商业贷款利率为6.84%,公积金贷款为4.59%。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郭晓亭说:“住房信贷银行不仅可以为百姓买房降低成本,让中低收入者也可以买得起房,同时也可以为天津金融机构的转型提供条件,尤其是那些业绩不好的金融机构可以开展这种业务获取利润。” 除住房信贷体系之外,戴相龙表示,创新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还应包括:组建为先进制造加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金融租赁公司;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公司。但这两项内容还在讨论中,尚未有具体实施内容。 对此郭田勇认为,未来国家和当地政府可能会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天津开展综合经营。譬如,重组现有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滨海新区农村商业银行,以及货币经纪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弥补金融机构门类缺失,提升金融机构功能,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外汇管理改革 比起其他的金融改革创新内容,外汇管理改革更加具体而清晰。七项具有开创性质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将在滨海新区进行先行试点,具体包括: 允许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机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对该区作为特殊经济区的外汇政策的整合; 在该区取消进出口核销制度; 在该区实施意愿结售汇; 在该区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 在技术方面,为该区金融机构建设统一的外汇交易平台系统; 为该区境内资金直接投资境外提供方便等。 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允许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离岸金融市场又称“境外市场”,指经营非居民(即外国贷款人、投资者和外国借款人)之间融资业务的市场,它与经营居民与非居民之间金融业务的在岸金融市场相对应。 事实上,中国银行和一些外资银行,已经在滨海新区开展了离岸金融业务,但目前滨海新区乃至浦东所开展的离岸金融业务都远远没有到位。 “在严格的资本流动限制下,离岸金融的意义根本体现不出来,这也是浦东离岸金融业务难以盈利的原因所在。” 曾参与滨海新区金融配套方案研讨的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戴金平认为,香港的离岸金融业务之所以发达,是和其自由港的性质不可分割的,“滨海新区能不能有所突破,关键在于相关的综合配套改革能否获批。这些改革将对货币政策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促进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向着更加灵活的汇率机制转换,同时有利于解决当前的流动性过剩。” 而此次七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的集体亮相有可能将滨海新区的离岸金融业务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首先,在当前的外汇管理制度下,境内外汇流动仍然受限,资金无法集中管理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新的措施使得滨海新区企业也能够享受到资金集中管理带来的好处,实现总部和分支机构之间外汇资金的直接划拨。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不受限制,对跨国公司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郭田勇表示,许多跨国公司都是受到资金集中管理的吸引,而选择将总部设在浦东。 另外,实施意愿结售汇和取消进出口核销的相关政策,均是从对外贸易的具体环节上的简化,郭田勇认为这将非常有利于“增加企业的自主性,促进贸易自由化。” 此次有望和国际接轨的离岸金融试点放在滨海新区进行,和东疆保税港区提上日程不无关系。8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天津市关于建设东疆保税港区的请示。东疆港的目标是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自由贸易港。 此前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皮黔生就已经透露,新区金融配套改革方案,就包括结合东疆保税港建设,在多种外币结算、对外贸易结算等业务上,采取更通用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他表示,“滨海新区理想的离岸金融模式,是在东疆港区内,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外币自由进出,并逐步扩展至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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