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于泽(长江日报):有人为范美忠辩解说,为了保全“个体的生命”,人们可以怯懦。按这种逻辑,遇险的船长可以不顾乘客,先坐上救生艇;遇险的飞行员可以扔下乘客,跳伞自保。
在自然灾害面前,人类是脆弱的,但是如果我们团结起来相互扶持,仍然可以抵御灾害,人类需要牺牲和奉献的精神。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逃命,就不会有后来的全民支援,抗震救灾。社会不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更不能么没有正义和良知。
当然,也要防止用道德、责任抹杀个人自由和权利的道德劫持,但是至少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每种职业都要求一种职业伦理,教师更是如此。
匡生元(红网):对丢下学生,只顾自己逃命的老师激烈批评,并非是要他做英雄,而是因为他是老师,就要受职业道德的约束。人们对一个人的行为评判是看其职业或身份。这个丢下学生而逃命的老师严重违背了老师的职业操守和职责。
尽管这种行为没有法律约束,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理解丢下学生而逃命的行为,更不能允许这种行为的存在。,
求生欲望可以理解
武洁(新华网):回到地震的现场,面对摇摇欲坠的楼宇,面对转瞬倾塌的房屋,面对头上砸下的大梁,“怕死”又何尝不是面对危险时,人性本能的正常反应?第一时间逃离危险,保全自己生命,又何尝不是一种合理的选择呢?
对于“怕死”乃人性的本能,我们其实不必讳言。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地震中舍生忘死,展现出伟大人性的人们,我们固然要致以最深的敬意。但是,即便是英雄也不会否认“活着比什么都强”,那么对于“地震中先跑了”的求生者,对于这一人性深处的“怕死”本能,恐怕也需给予理解,而不必过分苛责。
胡瑞(中国网):中国的儒教文化宣扬 “先人后己”的价值观,而这种观念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复兴和崛起至关重要。但在1978年后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间,中国的教育模式已经逐渐转变。为了培养个人的创造力,突出个性、强调自我的教育方式正在形成。政府寄希望于国家强大和人民团结来兴国安邦,着重培养青少年的集体感和荣誉感,但在现今社会中,政府的行政效率和人员力量已大大提高,教育的目的更多的是自我实现和自我求生基本技能,这也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
在责备范老师的时候,我们也该扪心自问:“如果在当时,我会不会也跑?”;其实,如果更多青少年都懂得自我防护的知识,有较高的自我防护意识,学校的伤亡可能会相应减少。
陈芳芳(红网):在我看来,道德的底线就是行为无害,自己的任何选择不会伤害别人的利益。范老师的行为与价值理念并没有确实的恶意。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应该容许不同道德观念和人生价值观存在。
在主流道德观看来,道德可能有层次之分,但就个体而言,没有谁具有先天的道德优越感。所以对于范老师的价值观,你可以不欣赏,但没有权利去强行改变。
权力自由和多元化的社会环境就是能够容许不同声音的存在,从而最大程度的达成和谐与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