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德凯(青年报):“无车日”的倡导的更多地体现了政府责任,即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系统性地解决交通拥堵和污染问题。事实证明,从根本上,无车日起不到多大的作用。将“无车日”作为万能法宝,既误读了“无车日”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又失去了政府解决问题的科学性和社会思考,凭空增添了社会争议和对政府行为合法性的质疑。实际上,全国一年只搞一次“无车日”,本身就表达了这一形式的内在价值追求,而不是事实效果追求。
同时也暴露了政府在面临交通、污染等公共危机时,缺乏足够的执政智慧。有市民认同这种做法,“看到了政府的决心”,但是,如果没有科学性和合法性,更容易成为伤害民众的利器。而如何区别社会倡导性活动与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更是关乎政府行为的科学性。
毛建国(中国网):“无车日”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状况具有极大改善作用,但是,这一数据的背后是以牺牲有车族利益为代价的,并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及公平理念。
“无车日”要靠的是人们的自觉,开展“无车日”活动,直接效用是改善环境和交通,最根本和长远的目的是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
懒人的思维,无车辆能根本解决交通、有效缓解环境问题,那么干脆就来个全城大封车,禁止一切车辆运行。当然“不行”。从这里可以清晰地看出,“月月无车日”背后的“懒政”思维:主管者总是想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最复杂的问题。而事实上,简单、武断的方法,只会把问题搞得更复杂。
无车日势在必行
洪巧俊(江南都市报):有人说,“月月无车日”损害了有车人群的利益,很不公平。“无车日”的确损害了有车族的利益,但是,你开车排放尾气、污染空气,损害他人的利益,对无车族也不公平。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在中国目前,有车族毕竟是少数,而排放尾气污染空气,损害的却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有位评论家在没有“无车日”之前,抱怨交通拥堵,汽车尾气排放量高,污染严重,建议学学外国人的“无车日”。如今,昆明实施了“无车日”,又横加指责,说这是限制公民自由使用私有财产。
没有哪个政府不是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否则这个政府就不可能得到人民的拥护。我们总说要有大局意识。对于拥堵的城市,政府有天然的义务对此进行疏导与限制。
显然,仅靠每月一次的无车日来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是不现实的。如果通过“无车日”活动,能唤醒市民的环保意识,引起更多的市民对人与车、车与自然的思考,自觉减少开车出行,“无车日”活动就值得大力提倡。
徐光木(大河报):人类在充分享受机动车所带来的便捷、舒适、气派的同时,也深受机动车的日益普及所带来的诸如环境污染、道路拥挤、能源浪费等方面问题的困扰。机动车是把双刃剑,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机动车带给社会的积极作用正在日益萎缩,相反,消极作用正在持续滋长。
社会发展到今天,许多人已经习惯驾驶私家车出行。对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外在力量对人们的习惯进行矫正。
由此“无车日”活动的积极环保作用不容小视,它不只是为了一日无车,而是倡导一种健康、环保、积极、文明的交通理念和出行方式,从而达到天天都是“无车日”的根本目的。当然,这里的“无车日”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希望人们能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或其他绿色方式出行。
安平(长江商报):对昆明“无车日”的一个主要责难,是与世界“无车日”的含义相背离,有“强迫”之嫌。没人说过,昆明的这个“无车日”就是国外流行的翻版,实际上,国外的“无车日”都没有完全排除强制措施,如巴黎就是完全禁止居民在城内开自用车。
交通警察中根据实际情况限制车流量并不鲜见。昆明出台的每月“无车日”,成效究竟如何,需假以时日,方能定论。在一项措施推出之初,就匆忙表示反对,是欠缺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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