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有人提出的,即使要开展野生动物国际狩猎活动,林业部门为什么不选择野猪、野兔等非珍稀濒危动物(实际上即使野猪也是保护动物),为什么不回避野牦牛、岩羊这样的标志性动物,而非要冒挑战公众意识底线的风险呢?比如野生动物保护处长引为论据的开展狩猎权拍卖的美国,拍卖的不过是野鸭狩猎权。
4万美元的高价说明了真相。在边际效应理论中,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举枪猎杀一头受到严格保护的野生动物,这样的特权和猎杀保护不那么严格的野生动物相比要昂贵得多,出卖这种特权变现的金钱也可观得多,这和盗猎者盯紧藏羚羊、野牦牛而不是野猪野兔是一样的道理。不同的是出卖狩猎权的经济效益远高于后者。
扎西(人民网环保频道记者): 调剂野生动物数量,打猎是其中的一种手段。前提应该是 有关部门非常清楚的知道中国的野生动物资源信息:比如动物种群消涨的情况;这些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究竟有多大;实际上是否过剩,如果过剩该打多少 ?用什么样的方法可以计算这个数量。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合理的狩猎活动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 他称,在西部的一些地区,因为保护力度的加大,岩羊种群成倍增加,使单位面积的载畜量超标,反而给本就吃不饱肚子的其他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了麻烦。而狩猎能人为地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
当物种种群达到一定的饱和量,高出环境容载的时候,就要被淘汰一部分,以保护生态平衡。 有人认为:一个动物的种群数量确实需要调节了,那么当地的大型肉食动物也就是它的天敌去哪里了呢?为什么不能引进天敌,当地是否可以引入大型野生肉食动物?为什么不能靠大自然的力量重新调整求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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