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企业面临的第三国干预风险包括两类,一类是第三国政府直接采取制裁措施的风险,这种风险目前主要来自美国,企业如果与伊朗、苏丹、朝鲜等美国列举的所谓“无赖国家”开展经贸往来,就有可能面临这项风险,其潜在损失包括无法进入美国市场、不能在美国融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美国,等等。另一类第三国干预风险并非由第三国直接采取制裁行动,而是在第三国的干预行为的压力或引诱下,东道国政府违约的风险,如日本对中俄石油管道工程的搅局。
作为一个综合国力迅速增长的新兴大国,中国本来就受到了美国这个守成大国某些势力的忌惮;多项因素又进一步加大了中国海外能源开发的第三国干预风险。首先是因为石油天然气本来就是战略产业,国际性的大型油气开发项目一向与政治纠缠在一起,中国的海外能源开发项目因此不可避免始终会笼罩在国际政治斗争的阴云之下。
其次,与其它所有经历过快速工业化的经济体一样,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伴随着能源消耗的迅猛增长。自1993年开始,中国便成为石油净进口国;2002年以来,几乎每年原油进口量增幅都在两位数以上。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能源供给势必更加依赖海外来源,石油企业也确实扮演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力角色,而这样一来必然会被传统的能源进口大国视为能源争夺者。
第三,由于中国企业的海外能源开发势必与原来把持国际油气开发的西方能源巨头产生利益摩擦,他们有着强烈的内在动机游说本国和东道国政府掣肘中国竞争对手,因此,大国国内政治角逐也会波及中国海外能源开发。
第四,由于在其它资源丰富且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关系正常的国家受到西方同行排挤,中国油气企业势必要更多地转向伊朗、委内瑞拉、苏丹等与美国关系不甚正常的国家。
第五,中国主要石油公司都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样一来就给美国某些势力创造了通过金融市场向中国施加压力的机会。早在当初中石油为海外上市而到纽约向基金经理们路演之时,美国一些政治势力便致函各大投资基金,以中石油在“邪恶国家”苏丹开发石油为由要求基金经理们抵制中石油,并在美国国会提出了正式议案,最后结果是美国政府向中石油、中石化上市公司约法三章,上市公司不得涉足美国指定的几个国家和地区的石油勘探开发,尤其是中东主要产油国。此次中海油与伊朗天然气交易披露后,也有人建议持有中海油股份的美国公司停止投资,持有800万美元以上中海油股份的纽约退休基金会发言人也于12月27日声明,他们正在观望。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已经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了第三国干预风险对海外能源开发的干扰,仅就中国在伊朗的油气开发项目而言,中海油就不是第一家因此受到美国干扰的中国企业。2004年初,伊朗政府在全世界范围内招标开发该国的16个油田,美国驻华使馆官员竟然出面要求中石化退出竞标。因此,中国的海外石油战略必须考虑国际政治斗争的影响。具体而言,在中亚,必须考虑俄罗斯因素;在里海,必须同时考虑俄罗斯和美国因素;随着美国将非洲几内亚湾沿岸列为替代中东的候选石油进口来源,中国的石油公司在安哥拉等非洲国家行动时必须更多地考虑到美国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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