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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看待真理标准讨论问题
· 时间: 2008-11-24 ·

1978年4月27日,吴江签发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付印稿(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第60期)

2008年,为“真理标准讨论”三十周年。开年以来,各种纪念文章纷纷发表,包括当事人的回忆,参与者的心路,乃至记者文人的描述,亦扑面而来。

上个世纪80年代,我无意中获得了“真理标准讨论”的不少重要资料,特别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以下分别简称《实》文、《马》文)这组“姐妹”文章的一些原始资料,其中有主要参与者给我的《实》文签发付印稿以及相关信函、文章发表的背景、文章形成的来龙去脉等等。然而,其后不少涉及此事的专著和文章,甚至一些参与者的回忆亦欠确切,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或本位出发,且从一个截面着手来描述以至演绎文章的发表经过,有些与客观事实颇有出入。笔者根据原始资料,并结合相关文章作一辨析,同时略陈对此事的所知所见。

 

一、关于《实》文的相关问题

《实》文的发表,自有其历史意义,但围绕《实》文,参与者之间却出现了诸多争议,诸如文章的题目、文章的形成、文章的作者等等。

1、文章的题目

这篇文章的题目从形成到确定,实际上出现了四个。其一,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胡福明投稿给《光明日报》时的标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其次,《光明日报》拟刊发胡稿时,将标题修改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其三,1978年2-3月间,时任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主任吴江,嘱咐理论研究室研究组组长孙长江写“检验真理标准”文章时所确定题目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四,1978年4月,《光明日报》总编杨西光将胡福明稿送给中央党校吴江,吴江将胡稿交给孙长江综合时,孙一度将题目改成《实践是检验真理、检验路线的唯一标准》,但吴江认为,仍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题目为好,不宜再作其他改动。

《实》文题目是怎么来的呢?实际上,这是吴江1977年9月为中央党校正式复课后所作报告中提出,原文如下:“路线的正确与否,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它不可能完全在理论范围内解决,而要从社会实践的结果来证明,看它是否对发展生产力有利,是否为社会主义、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实际利益。实践标准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林彪也好,‘四人帮’也好,他们把实践标准践踏得一钱不值,自己另立一个标准,就是权力标准。”据吴江说,这“唯一”两字取自列宁“理论的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吴江同时指出,这句话在过去的书籍和文章中时有出现,并非他们创造,不必把“唯一”两字说得神乎其神。由此可见,“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问题由中央党校第一次以讲稿和文字形式提出讨论。

第二次提出是1977年11月。胡耀邦再度提出,研究党史也要以实践为标准。吴江根据胡耀邦的意见,写出党史研究提纲,特别写出“鉴别路线的正确与否要以实践检验效果为唯一标准”这一原则。其文如下:“应当以实践为检验真理、辨别路线是非的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路线正确与否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要用实践的结果来证明。”1978年1月,此提纲以讲义的形式下发给党校学员。许多学员看后,反响很大,他们又将提纲寄到本地、本单位,以通达信息。“实践是检验真理、辨别路线是非的标准”提法,又一次悄悄地传播到各地。

关于《实》文题目和其中的“唯一”两字,王强华另有一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所以产生很大的历史作用,因为它凝聚了很多人的智慧,光标题就修改过2次,文章前后修改更达10次之多……(1978年)4月23日,杨西光、王强华和马沛文三人经过反复讨论,在该文标题中加入‘唯一’两字,变成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提升了主题。”(《王强华回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编辑经过》,《钱江晚报》2008年1月30日)

而孙长江说:早在“1978年3月间,吴江同志指定我为《理论动态》写一篇文章,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孙长江1984年10月《给光明日报社、杜导正同志的信》,笔者手头有此信的完整原始稿。)

从签发付印的底稿(底稿由两种字体组成,即《光明日报》所供胡稿,系铅印;孙长江写的和吴江修改签发的均为手写,极易辨认)不难判别,“题目”是孙长江用钢笔书写上去的,而不是《光明日报》供给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刊印稿,孙第一次手写的题目是“实践是检验真理、检验路线的唯一标准”,其后将“、检验路线”划去,恢复成原所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题目。如果按王所说在《光明日报》供稿时,已确定文章为正式发表所用的题目,则在签发付印稿上不可能再出现孙的书写笔迹,且孙在书写上去后,又将其中手写的“检验路线”四字划去,最终,《实》文以此题目发表。吴江又说:“自从杨西光将胡文送到我这里后,他再也没有参与此文。怎么可能是杨、王、马他们加上‘唯一’两字呢?”显然,王的说法可能系各种原因导致有误。

2、文章的形成

前已述,1978年4月,《光明日报》准备将胡福明《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一文,在哲学专刊上发表。新任《光明日报》总编杨西光闻知中央党校也在撰写同类题目的文章,便将他们已精心修改过的胡文送中央党校吴江,要求吴江审阅修改,并希望先在中央党校《理论动态》上刊载此文。

吴江看了胡稿后认为:胡文“写得还是有勇气的,只是理论和逻辑性不足”。嘱孙长江将自己所写稿与胡稿综合在一起,题目仍用原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孙对胡稿作了较大幅度的改写。孙说:“最后付印排版的文章,实际上文章吸收胡文原稿的文字恐怕已不及三分之一,基本上是重写了。”笔者手头有此文签发付印的完整文稿,共计9个页面,系《人民教育》编辑部20×25、每页计500字的方格稿(孙此前在《人民教育》工作)。其中剪贴铅印小样是《光明日报》提供的胡文的部分;字迹秀气清丽的手迹,是孙长江重写的部分;字迹遒劲奔放的手迹是吴江修改、补充的部分。在签发付印稿上,吴江修改、补充了30多处,其中增加文字23处,删略6处,调整文字结构5处。4月27日,吴江签发定稿,责成《理论动态》组组长孟凡先行排印15份,送胡耀邦及杨西光等人审阅。

胡福明原稿,原拟刊发在《光明日报》哲学专刊,主要属于理论学术层面;而经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合成的实发稿,已经升华到政治高度。至于此后引起的一场全国性的思想解放运动,恐怕是参与者也不曾料及的。

3、文章的署名

对于署名,《理论动态》发排稿文末原是这样写的:“《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同志,本刊作了些修改。”照此印出一小部分后,《理论动态》组提出,文章实际上已经重写,整个修改过程胡福明都没有参加,而且文中有些是领导同志的意见,因此作者再署胡福明之名已不恰当。经吴江同意,决定中途改版,删去“作者胡福明”一句,改成“《光明日报》供稿,本刊作了修改”。1978年5月10日,第60期《理论动态》大部分照此付印。

其后对署名问题导致的争议,特别是孙(长江)、王(强华)之争,已为社会所悉知。《光明日报》时任编辑人员王强华、张义德认为,胡福明是唯一作者;而《光明日报》时任理论部主任马沛文、中央党校时任《理论动态》编辑沈宝祥则认为,作者应为胡福明、孙长江,而孙长江更为重要(见《南方都市报》2008年4月28日)。

胡福明有时“左右为难”,他有些场合说《实》文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但有些场合,又把他投给《光明日报》之稿与经中央党校所合成的稿混同了,如最近他说:“这也是我这辈子最好的一篇文章,我此生再写不出同样高度的论文了,不可能!我也不希望再写这样一篇文章!”(肖舟《胡福明与真理标准大讨论》,《新民晚报》2008年5月29日)

但无论如何,《实》文发表时所署“特约评论员”不是单数。“李子”与“桃接李”不是同一回事情。

其实,早在1985年1月,针对愈演愈烈的《实》文作者争议问题,杨西光主持《光明日报》社相关人员,整理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写作和发表经过》,作出如下结论:“综上所说,这篇文章是胡耀邦同志支持并审查同意的。《光明日报》和中央党校的上述几个同志(即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和吴江、孙长江)支持和参加了撰稿和编发,作了多次重大修改。”随后又作如下表述:“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执笔者,孙长江同志最后执笔完稿。”所以,《实》文的作者事实上早有定论,我们某些参与者不应该再写“历史之谜”的文章了。

 

二、关于《马》文“顶风”出炉的问题

《实》文1978年5月10日在中央党校《理论动态》上首发,5月11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在《光明日报》发表,5月12日《人民日报》转载。因为《人民日报》权威且影响大,因而引起“两个凡是”的倡导者之一,“毛办”负责人的高度关注,他当晚就打电话给《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指责此文是“砍旗”,“犯了方向性错误”,“政治上问题很大、很坏很坏”;紧接着,当时中央主管意识形态的领导在中宣部召开会议作严重批判;华国锋也在胡耀邦面前直接点了吴江、杨西光、胡绩伟的名。形势骤然紧张,高压之下,鸦雀无声。此时有人已开始作沉痛检查。

面对当时严峻的政治气候,首先要负发稿责任的吴江陷入深深的思索中,如果在这种严厉指责面前保持沉默,即说明倡言者理屈词穷。如此,不但政治理论界局面涛声依旧,“真理标准讨论”会夭折,“两个凡是”的气焰会更嚣张,而且他们这批人乃至胡耀邦等领导人的处境会更加困难,甚至要承担罪名。思索再三,吴江决定冒风险撰文反驳,于是他在孙长江的协助下,迅即写成《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一文,并于1978年6月24日在《解放军报》发表。

1、《马》文的评价

《马》文发表的当日,有一位领导人赶到胡耀邦家里,对胡说:这篇文章的发表,表示我们在主动发起攻击,把事态搞严重了,把内部斗争公开化了,他对此表示遗憾。而“毛办”负责人又一次对胡绩伟说:“我看了军报特约评论员的文章后,更认为那天晚上向你提出的意见是对的。”《马》文长达17000多字,既有顾及现实的作文技巧,又有极其鲜明的理论观点,是一篇富有争论意义的文章。《解放军报》时任总编辑华楠将军对此回忆道:“中央党校吴江同志撰写了一篇长文,这篇文章是针对当时反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一股逆流而写的,发表也有一定风险。罗瑞卿同志特意嘱咐我们同作者商量,建议在文中多引用毛主席和小平同志的论述,做到‘立论更稳,无懈可击’。文章做了修改后,罗瑞卿同志再次审读,并同耀邦同志通了六次电话,给我们打了五次电话,他还给《人民日报》打电话,部署同时转载此文,《光明日报》也同时转载……这篇文章最后以《解放军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在军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傅颐《访华楠同志》,《百年潮》2001年第1期)

《人民日报》总编辑李庄撰文说:《马》文“集中剖析若干糊涂思想,批驳各种谬论,令人拍案叫绝”。他认为,文章“引起轰动效应,相当彻底地解开了绝大多数怀疑论者和不理解者的思想疙瘩,令‘凡是’论者不能应战。”(李庄《人民日报风雨四十年》,人民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

胡耀邦又是怎样评价《马》文的呢?胡耀邦说:“现在看,1978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篇文章,水平并不高。真正有分量的是第二篇《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是罗瑞卿亲自抓的,是吴江他们起草的,罗改了几遍,给我打了三次电话。当时我的处境有困难,罗挺身而出,这篇文章的影响大。”(原罗瑞卿秘书、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仲方《耀邦与我的两次谈话》,《炎黄春秋》2005年7期第17页)

诚然,《实》文理论水平并不是很高,但所起作用实在不小,文章的政治意义远超其理论意义。正是有了《实》文的问世,才有了《马》文的出炉,又适逢邓小平同志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促使《马》文以更高的水平写成和发表。

2、《马》文的“政治背景”

文章首先在《解放军报》发表,局外人很难摸清其真实意图,背景是谁?但有一点无疑,这就是军方对“真理标准讨论”这件事明确表态。事后也证明,此文除《解放军报》副总编姚远方、政治部副主任兼《解放军报》总编华楠、政治部主任韦国清以外,中央军委秘书长罗瑞卿亲自抓文章的修改和发表安排,罗还与胡耀邦作了多次电话商量。稿件编发上,由姚远方直接向罗瑞卿汇报,并上情下达,与作者沟通。最终文章以《解放军报》特约评论员名义,横跨三个版面发表,这种安排,该报尚没有先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当天以显著版面转载,新华社亦当天转发,打破了文章转载一般在次日的惯例,这又是一个不同寻常!其二,这篇文章系“顶风而作”,其时中央宣传系统已下达禁令,事涉当时最敏感的文章,《理论动态》不能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不能发,《红旗》更不可能发。而“两报一刊”中,唯《解放军报》系中央军委直管,有它“超然的独立性”。其三,这篇文章发表时的政治气候更严峻。《马》文发表前夕,中央最高领导、主管领导严辞斥责有关“真理标准”的文章,而极力维护“两个凡是”尊严,舆论阵地朔风劲吹。邓小平等领导则避其锋芒,在合适的场合,以政治家的语言表述支持“真理标准”问题。隐隐然,以此为轴点的双方仿佛在作一场不见硝烟的对垒。一股政治风暴急速形成。在这样的情况下,在《解放军报》发这样针锋相对的文章,既要避开审查,又要联手权威舆论阵地同日刊发,非相当级别的领导是无法组织的,非大智无畏的领导是无法担当的。难怪连德高望重,实权在握的罗瑞卿大将,都为发此篇文章的政治风险作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3、罗瑞卿参与修改《马》文问题

《马》文撰写时尚处于严格保密状态。吴江说,他撰文时,为了不给已处于为难境地的胡耀邦添麻烦,文章的定稿和处理情况均未向胡耀邦作汇报。“当时帮助撰写这篇文章的只有孙长江一人,《理论动态》组的任何人都未曾参与。”(吴江《十年的路》,香港镜报文化企业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39页)可以说,这篇文章的撰写除吴本人外,只有孙长江知道。至于其后王强华等人的臆测性说法,不知何所据而云然?当时文章往上送审,也不是事先安排好的。吴江说:“当我接到第一次发稿清样时,突然想起,建议将文章送请当时任中央军委秘书长的罗瑞卿将军过目……罗通过编辑部口头向我建议作两处重要增补:一是多介绍《实践论》的思想,二是再援引邓小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段重要文字。我都照办了。”(吴江《我所经历的真理标准讨论》,《炎黄春秋》2001年第9期)

至于《马》文是吴江投稿的,还是《解放军报》约请的,是姚远方在吴江家中取走的,还是吴江事后寄给报社的等等,这些不同说法为细枝末节,对文章要素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似可略之。

《马》文的发表,突破了当时对“真理标准讨论”的打压与封锁。此文亦引起了中央其他主要领导的注意,邓小平在这篇文章发表后,找了中宣部领导谈话,其后又提到“真理标准讨论”这件事,并说“对理论要通过实践来检验这样的问题还要引起争论,可见思想僵化”。1978年下半年,各个地方,包括军队纷纷对这场争论作出反应,并公开表明态度。不久以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真理标准讨论”作出了高度评价,认为这场讨论对促进全国、全党思想解放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三、应当历史地看待“真理标准讨论”问题

不少人把“真理标准讨论”等同于一二篇文章,这既与事实不符,亦失之偏颇。《实》文的发表仅仅是“掀起你的盖头来”,而且刚刚掀开一条缝,即被重重的压下了;《马》文的发表是“将堤坝炸开一个硕大的缺口”。吴江说:“第一篇文章只是引起了中央内部的争论,而且处于受压的地位;第二篇文章虽然把争论公之于全国,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讨论,但讨论只限于中央及省市上层,并没有深入到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去。”(同上引吴江文章)如各路“诸侯”的表态,就很有意思,从7月黑龙江率先表态支持开始,直至12月8日湖南表态收尾结束,时间跨越近半年,全国(除台湾省外)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才对“真理标准讨论”一一表明态度。其中某一省的主要领导专门组织人员查看全国报纸,一旦表态支持的省、市、自治区超过半数时,他们就勇敢地亮相了。从而也反映出“真理标准讨论”尚未真正开展起来。就当时的政治格局而言,也不可能进行大张旗鼓的讨论,甚至行文措辞都要婉转,阐述本意要借助于主要领导和伟人的讲话语录。当时“真理标准讨论”中的文章都未直接点明反对“两个凡是”,即使是当时反对“两个凡是”的主要领导也要顾及组织原则,作出策略上的表述。直接点明反对“两个凡是”是后来之事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不久,中央即于1979年1月18日召开了全国性的“理论工作务虚会”,直至4月初结束。与会对象为中央到各省、市、自治区领导和理论工作者。领导小组由11人组成,由胡耀邦挂帅,包括了各个方面不同观点的人,体现了民主的讨论精神。胡耀邦作了《引言》报告,胡说:“到了去年(1978年)5月,思想理论战线的一个重要发展,就是开始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大家要把不同意见摆出来,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统一认识,把这个问题(指真理标准)解决一下。”会议期间,邓小平又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报告。在中国,尤其是当时的中国,通过全国性的会议和下达文件的行政方式比任何其他方式都为有效。中央充分认识到“真理标准讨论”之事非短期内可以鸣金。

理论工作务虚会后,有关“两个凡是”的争论依然没有结束,但“真理标准讨论”却一度中断。因而在1979年下半年,邓小平又明确指出:“这个争论还没有完成,现在要考虑补课。”于是在1979年8月和9月,在胡耀邦的同意下,吴江应邀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重点转述邓小平“真理标准讨论”要补课的意见,主要是解决领导思想问题并整顿组织,并以新华社《内部参考》发文的形式转发各地。这一“补课”,直至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历史决议”,才基本结束。

回溯其时,“两个凡是”为什么会有很大市场,一方面固然发轫于主要领导的讲话和“两报一刊”的社论,实则更大程度上是我党长期以来个人崇拜所导致。所以消除其影响,绝非短时期所能完成。人们的思维有个惯性,人们的适应有个过程,解决理论问题不可能凭一二篇文章,一朝一夕就能播种于各个阶层;某个错误观念,单凭理论界摇旗呐喊,短时间内就想扭转,也只不过是书生的空想,成熟的政治家才不会这样。

往事已已矣,来者犹可追。趁“真理标准讨论”的许多参与者还健在,趁许多原始资料陆续披露之机,我们可否把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不再把它作为“历史之谜”留给后人。中国的历史已经够厚重了。 (徐水选自2008年10月10日《文汇读书周报》,作者陈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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