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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应离场论”,实为不懂国情之怪论

  ·   2018-09-14  ·   来源:新京报
标签:私营经济;改革开放;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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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更大勇气与智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扫除此种奇谈怪论的最好办法。

  近日,网上一篇《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应逐渐离场》引发热议。有媒体致电作者核实,确认文章为其所写无误。作者称:“是我写的,就不解释了,太多朋友问起”。 

  关于这篇文章的相关截图广为传播,但只看标题,就知道文章哗众取宠,是不懂中国历史,不懂国情,不懂全球化之奇谈怪论。 

  回顾中国整个经济史,不难发现,私营经济,是我们在付出各种代价之后,做出的历史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不难发现,中国的民营经济,是中国历代领导人理论探索的结果,也是我们在实践中做出的必然选择。所以,私营经济离场,乃是不懂历史之论。 

  从数据来看,当下的中国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截至2017年底,中国民营企业的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了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了60% 

  如果说国营经济有着产业链、资金、牌照的优势,更在于做大做强,那么,民营经济则能充分体现中国人的企业家才能,应对各种市场变动,体现效率,并通过优势互补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与壮大。 

  强行让“私营经济离场”,可能会造成整个经济运行中,资源配置的低效,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这也是不懂中国经济之论。 

  2012年以来,从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再到2016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强调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重申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进一步坚定了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信心。 

  再到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此外,还有“鼓励社会投资39条”“促进民间投资26条”“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29条”等政策的出台,有关方面重审一批涉及民营企业家的旧案,其目的不但在于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也在于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 

  当下,中国有着庞大的生产力,不管是为生产力寻找出路,还是为推动全球命运共同体的需求,都需要中国经济“走出去”。而私营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快速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规则与节奏。从这个角度说,私营经济不能也无法“离场”。 

  应该看到的是,此种奇谈怪论,虽然目不见历史大势,但却可能是投机之举,所以,以更大勇气与智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扫除此种奇谈怪论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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