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四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0月11日在北京闭幕。此次会议专题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中国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9大目标和任务。这次会议显示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建设和谐社会的坚定决心,同时,它也成为全党乃至全体中国人民合力共建和谐社会的总动员。
实现社会和谐,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在中国历史上,许多思想家如古代的孔子、墨子、孟子,一直到近代以来的康有为等,对社会和谐都有过不少描述。在西方,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欧文,也对社会和谐有过美好的憧憬。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从一个收入分配较为平均的国家,一跃成为贫富差距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之一。2003年,中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许多国家在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都会出现贫富悬殊、失业激增、分配两极化、社会矛盾激化,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倒退。如果不采取措施缓解这种局面,将会影响人们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和社会的稳定。
当前中国经济正进入新一轮的发展时期,在利益格局调整和社会构成发生深刻变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有的矛盾甚至比较突出和尖锐。政府能否处理好这些矛盾,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的进退兴衰。
因此建设和谐社会不仅是历史付与我们的使命也是一项具有现实紧迫感的任务。
近年来,中国领导人一直在强调和谐社会的建设。并将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从思想意识形态层面的论证转移到制度建设层面。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议题的变化可以看出,以人为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加快政治民主化进程、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等一系列理念的提出,使得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框架逐渐清晰。
此次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做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一个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它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个《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六中全会可以说是对十六大以来几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的概括、总结、提高,它形成了中国共产党未来二三十年甚至五十年的总的发展目标。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伟大的任务,更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只有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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